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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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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5820019927
1、直接去所在醫院出生證明管理處看有沒有存檔,如果有直接憑雙方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補辦就行,按所說的情況一般是找不到人了,就算找到人,當時不是這些醫務人員接生不會願意給你補辦或者是開證明的。
2、直接去當地政務服務中心衛計委視窗,或者是派出所戶籍科,所以所在省婦幼保健院出生明管理處諮詢,一般是去衛計委諮詢如何補辦出生證,會叫你去做一份司法親子鑑定,憑鑑定報告書去補辦,注意做司法親子鑑定是司法廳所屬,不屬於衛生機構,所以說去醫院不一定可以辦理,要去派出所指定的鑑定機構去做
根據樓主的描述,你們可以憑結婚證、準生證《雖然醫院倒閉,找他們的上級機關衛生局》要求查詢小孩出生醫學證明,如果有存檔存根最好,沒有請他們開具小孩出生證明材料。
並再到你們所在村或居委會寫一份證明材料,證明內容小孩確實是你們夫妻倆人共同所生。開出生證明主要是為小孩填報戶口,此時小孩上報戶口已超過規定期限,三人必須要到派出所指定醫療機構做親子鑑定。
以上手續辦齊全後,憑社會保障卡《醫保卡》可以享受產前孕檢、術中費用報銷,同時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如果老公有工作單位,可以請陪產假,陪產假與正常上班記錄考勤一樣。
證明材料內容
XXX派出所:
因我局下局醫院倒閉,XXX夫妻於X年X月X日,在該院生產一名男或女嬰兒,當時符合生活條件,由於該嬰兒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已無法查詢。特此證明!
證明機關加蓋公章
X年X月X日
附: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雙方戶口簿、結婚證、準生證等。村或居委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