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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腔詩意餵了狗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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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nshine209714392
古往今來,酒文化一直在中國大地上代代相傳,在古代,人們就喜歡飲酒,總以“煮酒論英雄”,比如曹操的“何以解憂,唯有杜康”,武松的“三碗不過崗”,當然,鴻門宴上也離不了美酒。
隨著時代的發展,一直到現在,酒文化仍然在傳承,而且傳播的更加廣泛,幾乎家家都有酒,人人都喝酒。有喜事喝酒慶祝,心情不好喝酒解悶,朋友聚會喝酒助興......大到國家大事,小到家庭聚會,餐桌上往往都離不開酒,這種現象在我們身邊無處不在。
隨著自媒體的發展,近年來“酒桌喝酒致死,死者家屬將全席人員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的新聞層出不窮,曾一度成為社會聚焦點。那麼喝酒致死過程中存在哪些行為需要承擔責任呢:1.強迫性勸酒,透過敬酒、罰酒、賭酒等刺激性行為,“不喝不給面子”等語言刺激對方,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2.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情況下,仍勸其飲酒,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傷亡;
如題主所示,你沒有勸酒,如果也沒有做出其它措施,也是需要承擔其一定責任的。酒雖好喝,不要貪杯。酒雖助興,不要勸人。在當今社會,我們應該理性,客觀,仁道地對待酒局,愛惜自己,尊重他人,避免悲劇發生。
以後跟親戚朋友同事出去吃飯,喝酒前必須籤免責責任書——自己喝出什麼意外,於他人無關!現在這種事兒太多了,沒事都是朋友,出事了不管什麼原因能咬別人一口就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