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席小刀
-
2 # 愛看愛思考
這是兩件事,怎麼混為一談?首先網購衣服是利用了商家經營的漏洞,這樣的事?只能是貨主的事情最多也就是和商家協商解決的問題。快遞在這裡面沒有任何損失,反而是一進一出賺到了兩筆快遞費。同樣的道理這次芒果事件本來也是應該是這樣的,但是由於快遞把包裝的是破損的,所以必須要有一個說法了。同樣的道理快遞公司把這樣的包裹回送到商家去了,商家能夠簽收嘛?退貨能夠達成嗎?貨主和商家為什麼,不可追究快遞公司或者是快遞員的責任呢?畢竟交給你們時是完整的包裝,怎麼收到貨物包裝就破損了,這個難道不是快遞責任?
-
3 # 黃瑩21053935
我是女的自然同很多愛美愛服裝的女士小姐們網購商品,因為網購確實有很多價廉物美的商品,現在資訊網路發達,有預言以後多數商品都是網購來得快捷實惠。一個電話或發個資訊出去5塊左右的一紮青菜都可以送到門口,至於芒果事件與網購服裝可試穿七天不滿意可退貨,這有點關聯就是屬於同行,廣告很多都是虧大點的。不滿意可退貨退款確實有,但要看什麼商品了,有些是不能退的,如果應承,雙方都有道德衝突有失社會公德,能吃的商品如果不滿意可退?那會大亂的,回正題,旅遊網購服裝不滿意可以退貨與穿了七天不滿意還退貨?如果是很便宜的商家打這廣告並承諾沒有意義吸眼球而已,我穿了七天又退貨?我不知怎樣解釋了。拿旁觀者來說~神經病!
-
4 # 漁小雅
這是兩回事,前者是快遞問題。
後者對於淘寶賣家來說,賣貨後碰到有客戶退貨,一般都能接受的。可是,對於有些買家來說,七天無理由退貨卻變成他們惡意可鑽的漏洞,這是人品問題。
首先,這兩件事類似麼?其次,都在不在規則範圍內?再次,都有沒有制定好的規則。最後,不要我們談規則,你談如何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