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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5877309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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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Wang律師
1.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等表現方式。只要合同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等情形,則雙方口頭達成的關於償還借款本金、免除利益的約定是有效的。
2.口頭合同有個常見的問題是:在一方反悔或者違約時,另外一方往往無法舉證證明自己的權利主張。但這並不代表合同無效。通常情形下,合同儘量採取書面方式,口頭方式一般存在於雙方資信良好、相互信任程度較高的交易之中。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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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州花都一程可澤律師
我是律師程可澤,不說枯燥的法律,直接甩出個人看法:
法律上的合同(即協議)不僅包括書面形式,還承認了口頭形式的效力。
所以你們這個只還本金的口頭協議,只要是雙方協商一致後達成的就是有效的。
根據辦理多起民間借貸案件的經驗分析,你擔心的應該是對方不承認這個口頭協議。
其實這已經是另一個性質的問題了,已經不是有沒有效力的問題,而是是否能夠切實履行的問題。您的這種擔心確實不是瞎操心,因為對方一旦否認口頭協議的存在,你很難推翻白紙黑字的書面協議,所以才會有那麼一句“空口無憑”。
因此,您需要保留好能證明你們之間達成了口頭協議的證據,比如錄音,證人證言等。
所以在這裡借平臺提示大家:與他人達成某種協議時,儘量白紙黑字寫清楚!別拍拍胸口相互做口頭承諾。
我是程可澤,一位每天早上八點鐘準時分享一個法律常識的律師!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現在有的平臺老闆用出借人的錢,自己辦企業。卻利用擦邊球的政策。只還本金。吞了以前的5年利息。還要5年後才能還清。天下有這樣的無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