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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妥協還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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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心柔吖

    愛可以給你相對的自由: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所以,如果你想要自由,那我覺得你就可以和愛情說拜拜了。

    當然,這不是絕對的,有些人,可以同時擁有愛情和自由。

    先愛己,再愛人。

    愛自己的時候,你會很自由。

    還有,愛情來臨的時候,兩個人不會一直粘在一起的。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個人空間。在這個個人空間,你也是自由的

    與其說愛是妥協,不如說愛是付出:

    愛情中有妥協。

    當你們兩個意見不統一的時候,雙方肯定有一個人會妥協

    當然,如果一直只有一個人妥協的話,你們之間慢慢的會有東西變質

    妥協是相互的。

    你會為我妥協,我也會為你妥協。

    我尊重你的興趣,你也會尊重我的愛好。

    我會為你而改變,你也會去努力適應我

    愛是付出,是佔有,是非你不可,是有你就好!

  • 2 # 感情有道理

    愛既是妥協也是自由。

    首先,愛一個人是需要妥協的,不妥協就無法生活在一起。

    比如兩個人下飯店,不可能想吃一樣的飯菜,只要有不同,就需要適當的妥協,如果誰也不妥協,這頓飯肯定吃不好或吃不成。

    如果兩個人異地,短時間可以兩地分居,但長期分居不利於兩人的感情穩固,到一個城市生活,就需要一個人妥協。

    大大小小的妥協每時每刻都在發生,妥協是常態,特別是年輕人。那些結婚幾十年的老夫妻,經過歲月的磨合,妥協解決了,變成了習慣,幸福美滿的樣子,都是妥協換來的。

    二、理想的愛是自由的,沒有自由的愛難以長久。

    每個人都有個性,獨身的時候絕對自由,而戀愛或結婚,是兩個個體的碰撞,兩個人的意見經常不一致,看起來自由被剝奪了。

    實際上,自由並沒有被剝奪,而是以另外一種方式存在著。

    如果兩個人都能意識到自由的寶貴,在雙方關係中會給對方充分的空間,讓他或她想自己所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在獨身期間自己的習慣愛好都得到延續,這就是自由的狀態。

    要做到自由,重要的是找到能給自己自由、允許自己自由的人,或者在婚前兩個人約法三章,明確保持自由的事項,雙方認可,你就能夠得到相對的自由。

    但是你沒有和懂得給對方自由的人在一起,他處處管著你,讓你沒有自己的空間,這也是你自己的責任,在找物件的時候,沒有把自由作為一個條件來考察。

    如果是明白人應該知道,給對方自由也是給自己自由,誰也不壓抑,是最好的婚姻關係。

    三、愛即要妥協,也要自由

    愛的自由和一個人天馬行空不一樣,是有妥協的自由。不能不考慮家庭整體利益,不顧及對方的感受,只考慮自己。

    比如,我愛踢足球,獨身時每天都去球場。結婚以後,我還要照常天天去踢球,說這是我的自由,就有點離譜。獨身的時間和結婚後的業餘時間不一樣,如果成家後改成一週踢兩次,這就是成家後的自由,保持了原有的愛好,並在頻次上有妥協。

    如果妻子說,現在家裡活多,你必須把這個愛好戒掉,從此不要再踢球,這就剝奪了丈夫業餘愛好的自由,丈夫肯定心有不甘,會找機會找茬發洩不滿。

    男女雙方,剝奪對方的自由越多,兩個人的關係越緊張,被禁錮時間長了,會厭惡這個家,厭倦對方,就可能想法逃離這個沒有自由的境地。

    該妥協的地方要妥協,該有的自由一定要有,要關注家庭和對方,同時個人有個人的自由,才是愛的最好狀態。

  • 3 # 朱朱豬豬

    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理解不知道算不算主流,但也是一個看法吧。我就分享一下吧。

    說到愛,是一個很迷離的詞,因為有時候我們看到的別人的愛在我們看來並不是愛,可能是羈絆亦或者是一種奴役,或者是一種追隨和責任吧。但是當事人卻看不清,他們都認為那樣才算是愛,無論他人怎麼評論也很難影響到他們。有時候是單向的,有時候又是雙向或者更多。

    我個人認為每個人心中的愛都不同,撇開電視劇內每次都轟轟烈烈的愛的死去活來,生活中的愛都是平淡,但是卻是多姿多彩,千奇百怪的。唯一不變的就是愛護和適應交融。

    那麼關於妥協和自由,妥協這個詞是迫於無奈後的被動選擇,並不是主觀意願,我認為真正的愛中是適應和改變,是主觀的。所以認為妥協這個詞不恰當。

    還有就是自由,我們所知的是沒有絕對的自由,比如風箏離不開線,不然就會掉落,有了線的枷鎖風箏才能自由翱翔。我認為愛其實就是一種框架,將一個人或者兩個人框住,然後他或者他們才能沉浸其中,就如同給了魚兒一泊池塘,魚兒們才能歡愉。

    所以我認為愛是適應改變,愛是也自由的前提框架。

    這是我個人觀點,見笑

  • 4 # 心一媽媽談成長

    大多數人認為的愛是在長期的相互感知中逐漸堆積起來的,類似親情或者就是親情的感覺,就是愛。而自由,是由自我作主;在法律允許範圍之內不受限制和約束。

    書中是這樣定義“愛”的,每個家長都愛自我的孩子,那愛到底是什麼?“愛是忍耐,愛是慈祥,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的等待。”

    ——孫瑞雪《愛和自由》

    受此啟迪,我感覺:愛是尊重,愛是珍視尊嚴。

    1.愛人

    愛父母,愛親人,愛丈夫(妻子),愛孩子……

    愛本來是單純美好的,不附帶任何附加條件,有條件愛的就不是真愛!

    這種無條件的愛會受人尊重,充滿了正能量……

    2.被愛

    被愛不是給予,而是接受:

    •有的愛自然溫暖和諧

    •有的愛自私冰冷痛苦

    不是每一種愛,我們都要不折不扣地接受。有的愛令人窒息,喘不過氣來,這個時候人們往往選擇逃避。

    比如,父母愛孩子:過度的關愛和保護,剝奪了孩子自由發展的權利,反而讓孩子無法接受,非常痛苦……

    夫妻之間的愛也要適度,要關心彼此,溫暖對方,保持適當的空間,而不是事無鉅細,讓彼此覺得煩惱!

    3.妥協

    既然是尊重,就不存在妥協,無論是父母親情、家庭之間,適當的尊重彼此不是妥協。

    比如愛孩子,就要尊重孩子,給孩子自己選擇的權利,自由發展的空間。

  • 5 # 琴聲與她

    就我剛分手不久,前任是比我小一歲的男孩子。怎麼說呢,跟他在一起的時候雖然開心,但有時候確實挺彆扭的。

    因為我是個比較強勢的人,可是想讓他感受一下男朋友的高大形象,不免會對他尷尬的小鳥依人。

    最後我們分手,他說過一句,“你這種人,不適合小鳥依人,就不要瞎裝。”

    我真的是呵呵。

    這就是所謂“愛的妥協”,看吧,雙方都難受。

    我一學姐,分手了之後還是過的很開心,她說,“一段好的戀情,不是讓你撕心裂肺,而是讓你在這個過程中變得更好。以後回想時,會發自內心的笑,會慶幸是那個他。”

    真正的愛情應該是自由為上。之所以我們現在看見的很多婚姻愛情都充斥無奈,是因為社會現實所逼迫。家庭壓力、雙方父母壓力、房貸、孩子……這些種種都磨去了雙方自由愛情的基本。

    大家為了維護這個“家”,不得不放低身段,互相遷就。這已經不單單是愛情,這更多的是成年人的責任。

    愛情在婚姻中充當的角色很小很小。特別是有了孩子之後,家庭狀況是小康階層的夫妻。他們忙於奔波工作,來去匆匆,回家寒暄幾句,有多少時間就給他們的愛情?這也是大家常說的愛情最後變親情的原因之一。

    我妹妹現在讀技術性職高,基本已經脫離了學業界。我給她的建議是,如果現在遇到好的男孩子,就去追。她已經不用在學業和生活之間糾結了。趁著年輕,能多浪一會就浪一會。能多感受愛情的自由就多感受。這種不用考慮經濟的純粹愛情。

    所以,好的愛情是自由的;現實的愛情是妥協的。半步社會,除非不考慮經濟情況,勾心鬥角,放肆愛一場,或許還能感受到愛情的自由。

    結婚之後,除了那些有錢人家,誰還能不顧所有,去追尋自由?

  • 6 # 大方柒柒

    愛是妥協也是自由吧,看我們自己如何去理解。妥協又分兩個含義,一個是好的,一個是不好的。

    妥協是好的指雙方都願意為了對方去妥協,目的是為了兩個人的感情生活更和諧,這樣的結果是雙方一直在成長,把日子過好。

    而不好的妥協是隻有一方把對方看得很重,為了能讓對方開心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打破自己的原則底線,這樣的結果是最終會失去自我。

    愛是自由的,我覺得這個也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身體的自由,一個是精神上自由。身體自由是指你可以去自己想做的事情,只要你做的這種事情時正面有意義的,對方不會過多的干涉,給你足夠的空間。

    精神上的自由是指,對方不會強加一些東西給你,一定要你去接受,去理解。對待同一個事情兩個人有各自的看法,他表達他的,你也可以表達你的,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認同。精神的自由可能更多是給對方彼此足夠多尊重吧。

    所以,在愛中妥協和自由是兩個方面,具體是看我們自己怎麼去理解,沒有絕對的。

  • 7 # 冬天過後就是春

    愛,既需要妥協,也需要自由!

    當我們愛一個人的時候,總希望牢牢地把他抓在手中,害怕忽然有一天他逃離了自己的視線,這種兩個人之間的愛是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的小愛,小愛有時候感覺是很自私,很渺小的,為了自己的一己私愛,做出讓對方難受的事情,這樣就容易使兩個人的關係出現不合協的場面,引發一些不愉快的矛盾,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們某一方來做出妥協和讓步,為了更好地生活和進步,適當的妥協也是愛的一種體現!

    在愛與被愛的過程中,給於他人相對的自由,這是很重要的。因為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體,都有自己的正確軌跡要去走,我們相互之間要學會尊重和理解,包容,只要是為了家庭和社會的安穩,團結,我們就應該相互去支援,鼓勵,所以說相對自由也是愛的一種體現!

    小愛一般是個人和家庭方面的,而大愛是體現在工作和社會方面的,當我們的小愛跟大愛碰撞的時候,我們應該毫不猶豫地選擇大愛,選擇做一個對工作和社會有貢獻的人,一切以大局為重,舍小我為大我,舍小愛為大愛!

    只有這樣,我們才更有能力去愛自己,愛別人,愛世間的一切美好!

  • 8 # 東方林語

    愛,有大愛與小愛之分。既需要適度的妥協,也要保持一定的自由。

    但,不只是做到這些就可以!

    什麼是小愛?就是兩個人之間的小愛或者家庭之間的互愛。

    什麼是大愛?就是超出了個人和家庭的愛,比如,為了事業,為了國家,為了理想等。

    當小愛與大愛發生矛盾的時候,就需要提升一下自己境界,適度的妥協更重要。

    對於家庭或者兩個人而言:

    適度的妥協其實是很有必要。但妥協,不是懦弱,不是退讓,而是顧全大局的一種表現。

    有時候,退一步海闊天空,看似妥協,可能會收穫更多的自由。

    人與人之間相處,需要的是信任,需要的是理解,需要的是包容。

    如果能做到上面這些,妥協與自由就可以和平共處。

    因此,人力交往,需要的是情商,需要一定的溝通技巧。

    但總之,無論妥協與自由,都是表象,真情才是最本質,最重要的。

  • 9 # kake

    愛 其實即是妥協 又是自由 妥協 是相互的習慣 脾氣 愛好的妥協 愛是對彼此的尊重 彼此家人的尊重 不能用傳統觀念看不起對方 不要有以為自己經濟或者家庭比對方的要好就高人一等的想法 愛是相互的 不能盲目自大 霸道 獨裁 需要相互商量相互妥協才是追尋愛情最長久的方法 但是愛情也是自由的 強扭的瓜不甜 但是很多槓精會說不嘗過怎麼知道不甜 但往往這樣逼另外一個越緊人家反而會越反感你 所以適當的放下 用心去細細感受 讓對方深入瞭解你 在表白 如果不行就放下 這樣對誰都很好 。也不能因家庭因數或者職場因數去強迫自己喜歡別人 這樣如果真的遇見真愛也是後悔莫及 傷害的就不止一個而是多個人了 所以愛也是自由的。 戀人相互的妥協 和遇到自己真正喜歡的不管ta出身 不盲目追求身材相貌的才是愛 , 喜歡的是你 而不是怎樣的你才是對愛最強的表現 。這是我的理解謝謝大家喜歡就點個關注唄 嘿嘿(彩蛋:圖片是我自己拍的 哈哈(º﹃º )好看嗎?)

  • 10 # 頭吐了KKK

    梅花放棄了夏日的吐蕊,卻擁有了冬日最美的綻放;雄鷹放棄了巢中安逸的生活,卻擁有了生命的最高起點;星星放棄了白日的展示,卻擁有了夜晚最閃耀的舞臺。有時,放棄也是一種擁有。“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這一偉大詩人,在世俗與隱歸中毅然選擇了後者。心似琉璃,淡泊名利,在一片田園中收穫了自己放棄功名的果實,就那樣“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自由自在的度過了自己的人生,我們難道說,那不是另一種擁有嗎?不是放棄後的另一份不同形式的人生禮物嗎?,在政治的浪尖上起舞蹈的奇女子,用柔骨撐起了唐朝的天地,可她又放棄了多少呢?親眼看著女兒死在眼前,親手將兒子送上死路,他放棄了母子親情,放棄了作為女人所應得到的一切,有人說他不賢惠,可一座上究竟功過各佔多少,我想世人都心知肚明。她擁有了萬個子民的擁護,擁有了歷史對她政治事業最莊重的肯定。所以放棄並不代表失去,他意味著另一種收穫。近代大作家、文字家魯迅先生,早年專攻醫學,想從肉體上解救像他父親一樣的人,可是當受封建毒噬的醜惡面目出現在一個異鄉求學的赤子眼前時,他決定放棄。之後才有了、等鉅著,才有了“筆戰士”的美稱。他放棄了自己先前的理想,卻擁有了文學方面的其他成就,才喚醒了一代代中國子民。放棄,可謂是人生棋局的一步重要之棋啊!但放棄並非一味的錯過,也並非一味的不知進取。放棄是要經過深思熟慮後才能邁出的步子,前面的幾位名人,不都是在三思之後才履以實踐的嗎?從小就聽媽媽講猴子掰玉米的故事,輕易得放棄了手中的東西,最後一無所獲,我們所說的放棄是在得與失之間慎定奪後的選擇,所以,放棄禁止隨意退縮和輕易動搖。其實,放棄和擁有是既對立又統一的,你在這一刻放棄,可能下一刻就會擁有另一樣東西,你在這一刻擁有了,那就意味著你放棄了另一樣東西。

  • 11 # 小不正經阿i

    愛是妥協還是自由

    這世界上的愛太廣泛了 有大愛 有小愛

    大愛先拋開不談 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 就願意為他改變 嘗試你沒有接觸過的東西

    去過與你理想遙不可及的生活 去融入你本來沒有那麼熟悉的圈子 去平衡工作與生活的瑣碎 接受你最不願意接受的事物 都是因為一句我愛你 到最後發現你活成了你曾經認為最糟糕的模樣 你說這是妥協還是自由

  • 12 # 臘魚

    這讓我想到了一句話: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我個人覺得愛情既不是妥協,也不是自由。當我們去考慮這個權衡的時候。我感覺就有點兒偏離愛情了。

    在每一個時代,對於愛情的定義都有所不同,就像網路有過的一段討論:在父母的那個年代是柴米油鹽醬醋;在我們這個年代是什麼呢?都可以自己去思考一下。妥協與自由只是一種逃避。但這種逃避,我覺得不是愛情。當你面對真正喜歡的那個人,或者是愛的那一個人時。你不會有妥協和自由這樣的一個想法,你想的只有今天我怎麼讓她開心。我怎麼在未來的每一天都讓她開心。雖然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是在結婚之前和結婚之後。我們所經歷的一切,這才叫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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