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生活聖鬥士

    我想說的可能與主流觀點不一樣,我選擇不同情、不原諒。

    1. 傷害的人是我,如果同情他們,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2. 我會感謝他們,感謝他們的傷害沒有把我打倒,而是使我更加強大,站在高處俯視她們;

    3. 我不會徹底的原諒他們,我做不到電視劇中的白蓮花。傷害已經造成了,我從內心裡不接受他們的所有道歉和彌補,只能告訴自己,算了,算了,慢慢的讓自己釋然;

    4. 有一種情況,我選擇原諒,那就是我愛ta,ta也愛我,這是兩個人的問題,兩個人都受到了傷害,如果不原諒的話,估計是雙方都需要被同情吧~

  • 2 # 非正式生活

    那些傷害你的人值得同情嗎?我覺得孔子有一句話是對於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孔子的學生問他以德報怨如何?孔子回答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當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啥意思呢?就說對於惡行,應當給予適當的懲罰,對善行才應該以善行回報。

    對於傷害你的人,不管原因是什麼,這個傷害可能已經造成了,這個時候想的不是同情原諒,而是應該懲罰。至於懲罰的多少,那就應該,量事而行,量力而行。

    如果對傷害你的行為不回去以懲罰的話,極大可能的結果,就是引起更加強烈的惡行與傷害。人性當中都有欺軟怕惡的因子,包括了很多強姦犯,真正強姦的物件,實際上並不是穿著暴露的女性,而是那一些膽小懦弱,看起來很好欺負的女性。

    聖母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聖母需要寬容的行為,也不是惡行。作為普通人,能夠老老實實,平平安安,在被傷害被侮辱的時候,能夠確保自己的正當權益,就已經很難了。

    當然,我們說要以直報怨,也不是說要玻璃心,還得好好區分別人的行為,是否真正的對你是一種傷害,這就需要我們明白,自己的基本權利有哪些?比如說男女戀愛過程當中,正常的分手,從開始的愛到不愛,對有些人來講,可能也算是一種傷害,但這實際上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如果有的傷害也不過是你自己一時不能適應罷了。

    鑑別別人的行為,對你是否是一種傷害,應該是以是否侵犯了你的基本權利為標準吧。而這些基本權利,也是法律所保障的,而不是我們的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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