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丈夫是一年前離婚的。因他婚內出軌,他是淨身出戶的。一年來他不斷的找我表示懺悔,並讓公婆也來說情,讓我考慮重新接納他。見他態度也算誠懇,孩子也需要父愛。我也就原諒了他。但在商量復婚的事宜時。他卻提出,離婚後在我名下的房屋,要加上他的名字。理由是,那房屋本身就是我倆共有的,只是離婚時給了我,現在加上他的名字應該理所當然。我一聽就不樂意了,憑啥我的房子要加上他的名字。要是今後他再犯了錯,離婚時,豈不還要分我的房屋!大家說說,這名字能加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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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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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草兒青青1972
他復婚是有目的性的,我感覺他有可能後悔離婚時的淨身出戶了,復婚的目的不是因為感情迴歸和家庭的完整而是掙回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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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殤雪11430
不是想復婚和你好好過,是房子給你後悔了想招往回要房子,如果單純想和你復婚過日子的男人不會想這問題,怎麼著也是夫妻的,沒必要分的那麼清楚,分的清的必然有啥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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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鳳凰151314946
我的看法是,他不是復婚,而是他想要會自已的房子。加上名字他就會說您隨時岀去。因為房子不是您自已的。堅決不能加他的名字,也不能復婚。要好好想想。我的看法就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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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京東一漂
不能加他的目地不純,不是真心想和你復婚,就是想把他該得的房子弄到手,因為他淨身出戶他後悔了。在一個可能他沒有房子也沒人跟他。
哎,如此計較的男人還加上婚內出軌的男人你能輕易復婚嗎?如果他真的是在意你和孩子的情義,他根本不會要求在房本上加他名字的要求。他復婚的動機不純,小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