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貨付款作為一種原則,指買方只有在賣方按指定地點交貨時才承擔付款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交貨和買方付款互為條件。這種原則普遍適用於以實物交貨為特徵的各種買賣合同。
2、付現,前者是指買方須於合同簽訂或訂貨時,或其後指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方式,一般是透過銀行,將全部貨款匯付給賣方。後者是指買方應在貨物裝船前若干天,付清全部貨款,作為賣方裝船的條件。這種支付方式對賣方最為有利,但買方卻要因此承擔較大的風險,並積壓資金,因此使用範圍較窄,大都限於專為買方加工的特種商品或是買方急於求購的暢銷商品的交易。3、信用證支付一種由銀行作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大量使用的商業跟單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人的請求和指示,開給受益人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在受益人遵守信用證所有條件下,憑指定單據,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憑證(見信用證)。
4、記賬付款又稱專戶記賬。賣方將貨物裝運出口後,即將貨運單據徑寄買方,貨款則借記買方帳戶,然後按約定的期限,定期進行結算。結算時既可規定由買方將帳款透過銀行匯交賣方,也可規定由賣方開具匯票向買方收款。實質上記賬是一種賒銷交易。
5、託收支付指債權人將金融單據或隨附有關貨運單據委託第三者收取款項或取得債務人對匯票的承兌的行為。在國際貿易上,託收一般是指出口人將金融單據等委託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行為(見託收)。
1、交貨付款作為一種原則,指買方只有在賣方按指定地點交貨時才承擔付款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交貨和買方付款互為條件。這種原則普遍適用於以實物交貨為特徵的各種買賣合同。
2、付現,前者是指買方須於合同簽訂或訂貨時,或其後指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方式,一般是透過銀行,將全部貨款匯付給賣方。後者是指買方應在貨物裝船前若干天,付清全部貨款,作為賣方裝船的條件。這種支付方式對賣方最為有利,但買方卻要因此承擔較大的風險,並積壓資金,因此使用範圍較窄,大都限於專為買方加工的特種商品或是買方急於求購的暢銷商品的交易。3、信用證支付一種由銀行作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大量使用的商業跟單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人的請求和指示,開給受益人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在受益人遵守信用證所有條件下,憑指定單據,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憑證(見信用證)。
4、記賬付款又稱專戶記賬。賣方將貨物裝運出口後,即將貨運單據徑寄買方,貨款則借記買方帳戶,然後按約定的期限,定期進行結算。結算時既可規定由買方將帳款透過銀行匯交賣方,也可規定由賣方開具匯票向買方收款。實質上記賬是一種賒銷交易。
5、託收支付指債權人將金融單據或隨附有關貨運單據委託第三者收取款項或取得債務人對匯票的承兌的行為。在國際貿易上,託收一般是指出口人將金融單據等委託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行為(見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