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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遁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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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笑滄海853
商鋪一般屬於小區配套底商,其給水設施、供電設施、化糞池及排水設施與小區業主共用,所以需承擔相應費用,如不繳納相應管理費等於其他業主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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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Ts
……我不反對物業收費……但是你特麼能不能告訴我……我一商網,大門朝向大街開,衛生自己掃,垃圾自己運,門口秩序我自己管,日常安全我自己維護,連門口種的那兩棵樹都是市政的,我用你物業幹啥了?你收的我這是個什麼錢?
什麼叫合理,現實中不合理的事情多著呢?
1、按相關法律規定來說,物業收費與物業的服務應該是相輔相成的,也就是說,物業必須在提供相應服務的基礎上,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才是合理的。
2、很多小區的商鋪,本身在水電氣、生活垃圾清運,財產安全等方面與物業公司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所以他們認為物業收取他們的物業費是不合理的,這個理由是站得住腳的。
3、但是,小區周邊或者小區內的很多商鋪,其經營活動是會對小區其他業主產生不良影響的,比如噪音,比如餐館的油煙汙染等等,這個時候,物業往往會承擔協調兩者關係的責任,並結合自己的職能去處理一些事宜,從這點來說,物業又是提供服務的,具體到每一個商鋪,可能還有更多的服務,那麼這個時候收費自然也是有道理的。
所以,個人認為,與服務相關,與服務內容、服務量相關,沒有服務沒有錢,低品質的服務少錢,高品質的服務多錢,這個是基本原則。這裡面很難用統一的標準去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