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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吃晚飯。是一個家庭溫暖穩定的標誌。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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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七棵白菜的舅媽

    對我來說有爸媽的地方就是家,今年31歲,從16歲以後就很少和爸媽一起吃飯了。0-6歲前和爸媽在老家生活,6-9歲爸媽外出打工,9-15歲和爸媽一起外出生活讀書,16-19歲外省寄宿讀書,19-30歲工作在外,每次天黑下班的時候,看著一座座亮的燈光的居民樓,特別羨慕那些一下班到家就有熱飯熱菜吃的人。想著努力幾年多攢點錢,就回老家陪父母過過小日子,可以一家人吃晚飯的日子。

    都說30歲是一道坎,我不喜歡帶8的年份,因為都是多災多難的年份,30歲正好是2018年,經歷了失戀,失業,一個人闌尾手術,父親住院母親病逝,3次就業。當我從上海趕回老家時,母親已經失去意識。

    母親病逝後,我辭了上海的工作,退了房子,一個人整理物品聯絡物流公司搬家,帶上狗狗,頭也不回的離開了上海,回了老家。

    大齡的我成了父親和親戚們發愁的物件,母親是大舅媽帶大的,經歷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更加擔憂我的人生大事。

    我很排斥相親,最終還是相親認識了老公,離孃家5公里,訂婚後直接領的結婚證(母親病逝三年內不能辦酒席)。婆婆病逝十幾年了,老公的一句:想下班到家有熱飯可以吃!我辭了新找的工作,在家當了一名洗衣做飯的家庭主婦。當初訂婚時,我只有一個要求,不離家外出打工,所以老公找了份附近的工作。

    現在每個禮拜會回3/4次孃家,買點吃的陪陪我爸,搞搞家裡的衛生。總是很慶幸嫁的近,回孃家方便。

    我喜歡人多熱鬧,吃飯人越多,飯菜也更好吃。

    感覺有點跑題了,我喜歡做飯,更喜歡看親人吃我做的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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