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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能,秦始皇統一後,收繳天下的兵器鑄造成銅人,威懾天下,清朝更是連練武都是禁忌,中國古代統治者最忌諱以舞犯禁,體制內的可以帶兵器,老百姓安心當綿羊,帶兵器什麼的坑定不會被允許
肯定不能,秦始皇統一後,收繳天下的兵器鑄造成銅人,威懾天下,清朝更是連練武都是禁忌,中國古代統治者最忌諱以舞犯禁,體制內的可以帶兵器,老百姓安心當綿羊,帶兵器什麼的坑定不會被允許
在古代,不同的朝代,對平民百姓能否隨身攜帶武器,有不同的規定,時緊時鬆。但總的來說,是以禁制為主的。
春秋戰國時期,群雄爭霸、天下大亂、盜賊四起,戰國七雄對平民百姓攜帶武器倒沒什麼嚴格的規定。不過,當時的金屬武器基本是貴金屬青銅鑄造,銅是可以當作貨幣使用的,一般平民百姓想擁有都難。所以,當時一般只是一些貴族和一些讀書人,會隨身配劍(因為當時劍已經是君子身份的一種象徵了)。比如《史記》中孟嘗君的門客馮驩,為了“吃一口肉”彈其劍而歌曰:“長鋏歸來乎,食無魚!”一個落魄到連吃飯都成問題的人,竟然隨身配戴一把劍。
但從秦朝開始,朝庭對平民百姓擁有武器就有嚴格規定了。完整的《秦律》已經消失了,但從《秦律》演變而來的《漢律》基本上還是可以看出,秦漢時期政府對百姓攜帶武器的規定是很嚴格的。《漢書》就記載了漢武帝的丞相公孫弘奏言:“民不得挾弓弩。十賊彍弩,百吏不敢前,盜賊不輒伏辜,免脫者眾,害寡而利多,此盜賊所以蕃也”。這種思維可以說一直是中國曆朝歷代對百姓攜帶武器的主流態度。漢朝及以後的大多數朝代,只有官吏與貴族可以配劍,平民百姓是不可以的。一般來說,任何人私藏武器都是重罪,漢朝開國功臣周勃,就因為準備了一些為自己隨葬的弓箭,就被判了死罪。到了元朝,對平民百姓攜帶武器的規定就更嚴厲了,甚至一度規定幾戶人家才允許共同使用一把菜刀。
但在冷兵器時代,武器的定義太廣泛了。比如我們讀《水滸傳》就會發現,一般人出遠門,都會隨身攜帶一根哨棒防身,這真的很難定義這根哨棒算不算武器。所以,無論什麼朝代,都會有人鑽法律空子,非法攜帶武器的。宋朝規定一般人可以帶短刀不準帶長刀,於是就有人攜帶“朴刀”,一種可以隨時加裝長柄的刀,梁山的好漢在闖蕩江湖時,十有八九都是攜帶這種可長可短的“朴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