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是火災初起10分鐘內的用水量,包括需要的消火栓流量和噴淋流量。
老規範《高層民用建築防火設計規範》要求較低,新規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大幅提高了水箱的容積、高度要求。
高位消防水箱的容積要求: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36立方米;當建築高度大於100m時,≥50立方米;當建築高度大於150m時,≥100立方米;
2、多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和一類高層居住建築,≥18立方米;當一類高層住宅高度超過100m時,≥36立方米;
3、二類高層住宅,≥12立方米;
4、建築高度大於21m的多層住宅建築,≥6立方米;
5、工業建築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25L/s時,≥12立方米;>25L/s時,≥18立方米;
6、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平方米且小於30000平方米的商店建築,≥36立方米;總建築面積≥30000平方米的商店建築,≥50立方米;與本條第一款規定不一致時,取較大值;
高位消防水箱的高度要求:
高於其所服務的滅火設施;滿足滅火設施滿足最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低於0.1MPa;當建築高度大於100m時不應低於0.15MPa;
2、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多層民用建築不應低於0.07MPa;多層住宅確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
3、工業建築不應低於0.1MPa;
4、當市政供水管網的供水能力在滿足生產生活最大小時用水量後,仍能滿足初期火災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壓力時,可由市政給水系統直接供水,並應在進水管處設定倒流防止器,系統的最高處應設定自動排氣閥;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水滅火系統應根據噴頭滅火需求壓力確定,但最小不應小於0.10MPa;
6、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本條第1~5款的靜壓要求時,應設穩壓泵。
原則上,是火災初起10分鐘內的用水量,包括需要的消火栓流量和噴淋流量。
老規範《高層民用建築防火設計規範》要求較低,新規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大幅提高了水箱的容積、高度要求。
高位消防水箱的容積要求: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36立方米;當建築高度大於100m時,≥50立方米;當建築高度大於150m時,≥100立方米;
2、多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和一類高層居住建築,≥18立方米;當一類高層住宅高度超過100m時,≥36立方米;
3、二類高層住宅,≥12立方米;
4、建築高度大於21m的多層住宅建築,≥6立方米;
5、工業建築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25L/s時,≥12立方米;>25L/s時,≥18立方米;
6、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平方米且小於30000平方米的商店建築,≥36立方米;總建築面積≥30000平方米的商店建築,≥50立方米;與本條第一款規定不一致時,取較大值;
高位消防水箱的高度要求:
高於其所服務的滅火設施;滿足滅火設施滿足最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低於0.1MPa;當建築高度大於100m時不應低於0.15MPa;
2、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多層民用建築不應低於0.07MPa;多層住宅確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
3、工業建築不應低於0.1MPa;
4、當市政供水管網的供水能力在滿足生產生活最大小時用水量後,仍能滿足初期火災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壓力時,可由市政給水系統直接供水,並應在進水管處設定倒流防止器,系統的最高處應設定自動排氣閥;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水滅火系統應根據噴頭滅火需求壓力確定,但最小不應小於0.10MPa;
6、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本條第1~5款的靜壓要求時,應設穩壓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