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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浪跡1420

    這個問題分兩部說,要是人為縱火,那是法律問題,應由縱火負責任、要是物業管理不到位,電線電器裝置老化而引起的火災,那是由物業承擔責任

  • 2 # AMERISOM美肅

    這個問題有點籠統,地下室分公共區域和私人空間,火災起因又分人為縱火還是事故。公共區域由於裝置老化等原因引起的火災由物業承擔,私人區域內由私人承擔,以起火源為準,公共區域起火造成私人損失的,物業承擔賠償私人,反之依然。

    縱火原因,人員查清後由縱火人承擔不管是公共區域還是私人區域的所有損失,但是有個前提可能需要墊付費用。比如別人在私人區域縱火,造成公共區域設施損失,某個私人就需要先行墊付恢復設施的費用,然後再透過法律手段向縱火人挽回損失。

  • 3 # 東方紅2321

    地下室著火要具體分析原因,當然是責任者負責,還或許是刑事案件。當然一般情況下使用者管理者受益者都難辭其咎。

  • 4 # 手機使用者50100548185

    地下室著火造成物業的損失誰賠?首先要看物業即損失方讓誰賠,物業自己賠?還是保險公司賠?這個問題誰也不關心。反正我們業主沒有賠,也不該賠。操那麼多心幹什麼?提問者,你吃飽了撐的嗎?

  • 5 # 陳睿暄

    地下室分公共區域和私人空間,火災起因又分人為縱火和其他原因。公共區域由於裝置老化等原因引起的火災由物業承擔,私人區域內由私人承擔,以起火源為準。公共區域起火造成私人損失的,物業承擔賠償私人,反之依然。

    地下室是否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否能辦理產權。有,則為私人區域;否則便為公共區域。

    物業負責管理公共區域,業主負責私人區域。若還未出售僅僅租賃,則所有人(開發商或小業主)和租賃方負責。

    人為縱火的話,可向縱火人索賠。

    若其他原因,如電氣線路故障負荷,外來火源,等等,則以消防部門認定為參考,自行協商或者向法院起訴。當地政府應該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所,可先詢問。

    以上任意情況,若火災時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比如消火栓沒有水或者水槍水帶,滅火器不能使用,地下室樓梯的防火門損壞,等等,這些情形物業公司也要負擔相應費用。

    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 6 # 東方艾英

    我就納悶了,地下室失火物業損失了什麼?是清理現場打掃衛生嗎?那是物業管理應該做的工作。要知道,地下室除了私有財產就是公共財產,物業公司只是為業主服務的。

  • 7 # 大民210262022

    地下室應有三套設施,一,供曖水泵。二,供自來水泵。三,消防泵。因供曖設施著火應歸熱力公司。供自來水泵著火歸物業。三,消防設施著火歸維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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