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當前還沒有國際法規定。“領空”應當指有大氣的高度,但是大氣沒有明顯的界線,從稠密到稀薄到外太空的近似真空,沒有明確的界線。一般認為,領空應當是飛機和氣球等“航空器”上升的最高處,這個高度,現在最高是35km左右。超過100km的高度,一般就認為是“太空”了。一般認為太空不屬於領空。國家領空與國際空域:根據國際法的規定,空域可分為國家領空和國際空域。其中,國家領空是指一個國家的陸地、內水、群島水域和領海上的領空;國際空域是指毗鄰區、專屬經濟區、公海和不屬於任何國家主權管轄範圍內土地(如南極洲大陸)上的空域。一個國家對其領空可行使惟一、完全的主權。在國際航行規則中,希望進入主權國領空的飛機必須表明其國籍和意圖,以求得到同意過境飛行或著陸,並且必須服從相關的飛行規定,否則將有可能被視為“入侵”。主權:領空主權是指地面國家對他的領土和領路上空,國家對他的本國領空具有完全的排他的領空主權。按照領空主權原則,國家對他的本國領空主權的內容:1、地面國家對本國領空的資源有完全的排他佔有使用的權力,並且沒有得到地面國家許可,外國的航空器不得飛經或者飛入。因此,國家基於領空主權對於非法飛入的外國航空器,有權採取措施。目的是維護國家領空安全。對軍用航空器必要時可以採取武力,對民用飛機不可以。2、地面國家有權保留他領空內的國內運輸權,即一國境內的城市之間,航空之間的運輸,這種運輸專門留給本國的航空運輸公司。3、地面國家有權設立空中禁區,即使你允許了外國航空器飛入了你的領空,但是禁區是不可以飛躍的。4、地面國家有權制定航空法律以及涉及到領空的海關財政,移民和衛生的法律規章,要求外國航空器飛經或者是飛入時遵守。如果不遵守,地面國家有權執行法律。參考資料:
高度當前還沒有國際法規定。“領空”應當指有大氣的高度,但是大氣沒有明顯的界線,從稠密到稀薄到外太空的近似真空,沒有明確的界線。一般認為,領空應當是飛機和氣球等“航空器”上升的最高處,這個高度,現在最高是35km左右。超過100km的高度,一般就認為是“太空”了。一般認為太空不屬於領空。國家領空與國際空域:根據國際法的規定,空域可分為國家領空和國際空域。其中,國家領空是指一個國家的陸地、內水、群島水域和領海上的領空;國際空域是指毗鄰區、專屬經濟區、公海和不屬於任何國家主權管轄範圍內土地(如南極洲大陸)上的空域。一個國家對其領空可行使惟一、完全的主權。在國際航行規則中,希望進入主權國領空的飛機必須表明其國籍和意圖,以求得到同意過境飛行或著陸,並且必須服從相關的飛行規定,否則將有可能被視為“入侵”。主權:領空主權是指地面國家對他的領土和領路上空,國家對他的本國領空具有完全的排他的領空主權。按照領空主權原則,國家對他的本國領空主權的內容:1、地面國家對本國領空的資源有完全的排他佔有使用的權力,並且沒有得到地面國家許可,外國的航空器不得飛經或者飛入。因此,國家基於領空主權對於非法飛入的外國航空器,有權採取措施。目的是維護國家領空安全。對軍用航空器必要時可以採取武力,對民用飛機不可以。2、地面國家有權保留他領空內的國內運輸權,即一國境內的城市之間,航空之間的運輸,這種運輸專門留給本國的航空運輸公司。3、地面國家有權設立空中禁區,即使你允許了外國航空器飛入了你的領空,但是禁區是不可以飛躍的。4、地面國家有權制定航空法律以及涉及到領空的海關財政,移民和衛生的法律規章,要求外國航空器飛經或者是飛入時遵守。如果不遵守,地面國家有權執行法律。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