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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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董小黑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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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天的夢
不會。
二次元做代言給我的感覺是那些小學門口的小超市裡琳琅滿目的小商品,什麼美羊羊的泡泡機,灰太狼的摔炮。總感覺用二次元形象來代言日常消費品,會讓產品變得廉價感十足。
比如汪涵代言的泡麵,首先汪涵口碑很好,會多種方言,對各地的風俗習慣很有了解,汪涵又是湖南人,湖南又是一個美食雲集的地方,汪涵的形象出現在泡麵包裝袋上,給人感覺好像是,一個去過很多地方,有內涵,有深度的人在對你推薦他在旅途中覺得不錯,值得一試的美食。
若是換成小豬佩奇,額……,總感覺這面是不是原料不好,加工場所會不會是不是小作坊,吃了不會拉肚子吧?畢竟在吃的方面聯想到豬,是讓人挺鬧心的,即便知道小豬佩奇只是個動漫形象,跟豬實在是沒有什麼太大聯絡。
想想看,電視廣告變成了圍裙媽媽拿著洗滌產品在說“洗的乾淨,用的放心,不傷手,無殘留”,簡直是無稽之談嘛,你一二次元人物,跟我說不傷手,我信了你的鬼話。
懶羊羊代言羊毛衫,潛臺詞:“這可是總我的毛做的呦!” OMG我相信,任何一個孩子知道了,都會跟家長大鬧一場,“把懶羊羊還我!嗚嗚嗚……懶羊羊死了,嗚嗚嗚……它美毛了……”
若是內衣上印著初音未來……,我丟!老孃才不是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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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悚ran
我覺得沒啥問題,不管我是三次元明星粉還是二次元粉都能接受啊!
因為日常消費品牌是生活必需品,它的銷量和它的代言人沒有任何關係,而是它的質量、國民度決定的。
就像雖然有人不喜歡鹿晗,但他會因為鹿晗的代言而拒絕坐高鐵嗎?答案當然是不會啊,因為高鐵作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常見交通工具它已經不需要代言人推廣,受眾群眾也不會因為代言人而選擇坐或不坐。
感覺不錯,以為現在的小鮮肉明星只有臉可以看,沒有演技,只有炒作cp,明星穿過的衣服還賣的貴前段時間的潘長江老師說不認識蔡徐坤這個是正常的好不,有很多明星互相都不認識,現在的社會網路噴子真可怕,可以殺人,還是二次元好,正能量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