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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蘭蘭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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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陽光下的小幸福59
這和父母的教育有很大的關係,兩三歲的孩子都要上幼兒園了,還在公共場合大吵大鬧這是很不文明的,見過很多父母以身作則的,記得去年的時候深圳的一篇新聞報道,一位母親帶著兩三歲的孩子做地鐵,孩子睡著了媽媽把孩子的上半身摟在自己的懷裡,孩子的小腳僅僅只佔了座位的三分之一,還把隨身帶的包包放在孩子的腳底下,當時並不是早高峰和晚高峰,地鐵裡面有很多的空座位,這位偉大的媽媽以身作則的做法是這個浮躁社會的一股清流,反之,那些在公共場合對自己的孩子放任不管出了事情就找別人的責任,在地鐵裡出事了找地鐵給付責任,在商場出事了找商場給付責任,在飯店被燙到了找飯店的責任,自己從來沒有責任,一句孩子還小什麼都不懂就沒事了,別人都有責任就自己做父母的沒有責任,這樣的父母培養出來孩子沒有三觀正的,長大以後沒有擔當,沒有責任感,啃老,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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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豆小呵
真的很怕遇到熊孩子,更怕遇到縱容熊孩子的父母。我自己也有孩子,帶出門肯定要讓孩子在允許的範圍內奔跑打鬧,前提是不能打擾到別人。萬一孩子真的哭了鬧了,直接抱走,回家再說。萬事回家處理,不打擾別人,也給孩子足夠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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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益塵
只能說是父母的無知,毫無底線的放縱孩子。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更是對自己教育的失職。兩三歲的孩子需要什麼?不是學什麼數學英語,更不是學樂器鋼琴。只是學習好好做人!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其實就是一張白紙,我們在上面畫什麼,他的性格就體現什麼。那我們為什麼不畫點好的呢?讓他一輩子收益的呢?兩三歲的孩子大都和父母在一起的時間比較長,父母的言行舉止是孩子最初的老師,我們是把自己的優點教會孩子呢,還是讓孩子學會自己的缺點呢?現在的孩子對語言的領悟能力在下降,但對行為的領悟能力在上升。
往往我們在孩子面前表現的是最真實的自己,如果我們在孩子面前學會剋制,學會Sunny一點,告訴孩子的是真理!讓孩子看到的是人性的閃光點。那我們做父母的是合格的。
孩子這個年齡更像是一塊沒有汙染的土地,我們是在上面種樹好呢?還是種花好呢?將來收穫一片美麗的風景呢?還是把自己人性的垃圾傾倒進去,變成雜亂無章惡臭滿天讓人厭惡場所呢?
即使有一天你明白了,我再重新改造回來!你有辦法嗎?你有能力嗎?如果有!你有時間嗎?……?珍惜自己吧!珍惜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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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對了。
當父母的應該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而不是一味的順從孩子,讓他們懂得什麼叫做禮,而且在公共場合,需要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