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澎湃小天柱
-
2 # 東方木霹靂火魏少
我個人認為看是什麼學校了,大學的學生現在都在帶手機啊,但是小學到高中的學生在學校帶手機肯定是對學習肯定有影響的,學校老師沒收也是對的,但是不歸還是錯誤的,沒收可以讓家長領回去,對學生可以批評教育一下。我感覺這樣做應該是合適的
我個人認為看是什麼學校了,大學的學生現在都在帶手機啊,但是小學到高中的學生在學校帶手機肯定是對學習肯定有影響的,學校老師沒收也是對的,但是不歸還是錯誤的,沒收可以讓家長領回去,對學生可以批評教育一下。我感覺這樣做應該是合適的
就算學校有規定,按照法律老師沒有權利沒收手機。第一:根據《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及第四條之規定 :手機是屬於你的私有財產,你對該動產具有完全的所有權,使用權:並且他人不得侵犯。所以老師無權佔有你的私有財產。第二:根據《物權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你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恢復原狀。第三:對於學校的規定,首先學校規定的只是不能帶手機,並沒有賦予老師沒收學生財物的權利,老師可以批評教育,但沒有依據這樣做。假設你的學校規定說老師可以扣押學生財物的話,則該條規定明顯違法。《物權法》屬於國家民法體系,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力,學校規定屬於一般的道德行為守則,不得與法律相牴觸否則無效。 第四: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資訊、私人生活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補充法條:《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教師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教師法》第七條規定了教師的6項權利,可沒有“沒收權”這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