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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吾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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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羅哈哈312
未來十年必定還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高速發展期,各行各業一定會按照市場經濟發展規律不斷的進行調整和完善。
銀行領域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重要環節,同樣也會隨著社會不斷髮展和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來進行自我調整和規範。當然,考慮到銀行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不可或缺、無可替代的職能作用,政府會通過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指導、規範銀行業,
未來十年是完全有可能將在銀行領域整合資源,銀行領域內部會有相互收購、吞併和重組的可能,但是不會形成統一壟斷的銀行資源,也不僅僅會是國有銀行吞併股份制和地方性銀行這一種局面,或許是股份制和地方性的重組,或許是股份制和股份制的重組,“1+1”、“1+1+1”等等吞併、收購、重組行為都是有可能的,甚至於會出現地方性或股份制收購國有銀行資產的一部分重組形成的新的混合制多元銀行。
一條可以肯定:無論銀行業如何進行吞併、收購、重組,必須是要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形勢,是要能夠更好的發揮銀行業的各項監督管理和服務職能作用,更好的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進步。
首先,銀行是不能出現絕對壟斷的。如果銀行過於集中,風險就會過於集中。如果處於壟斷地位的銀行破產,就可能造成金融危機。
其次,銀行自身的體系和條件決定了服務物件的不同,很難做到相容幷蓄。比如五大行肯定重點服務大企業,不會樂於為鄉村作坊提供貸款;而農村信用社相對就敢,但它沒能力給大企業供款。
第三,國家政策需要。不同財經政策需要不同的銀行來承擔,需要銀行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