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間發生摩擦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有些孩子卻可能一直處於被欺負的狀態。尤其在小學階段,孩子是非觀還未完全養成,很容易出現暴力事件。有調查表明:小學階段,受欺負者和欺負者所佔比例分別是22.2%和6.2%。這意味著每五個孩子中就有一個被欺負。近幾年,校園霸凌事件頻繁發生,可見這個事情的嚴重性。你是讓孩子忍讓還是打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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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禾
這是個假設性的議題。討論之前必須先界定“被欺負”的意義。在社會關係上,當一個人的安全或利益受到另一個人的侵害或威脅時,就可以說是“被欺負”。但對於幼兒來說,由於物權概念還沒建立,經常發生搶奪玩具或霸佔遊戲裝置,加上左腦還沒甦醒,只用右腦思考,容易衝動,於是和玩伴爭吵,揮手就打。常常是被打的孩子哭了,家長就說是被欺負,立刻進行干預,但這並不是正確的做法,更不能說是孩子被欺負。
在孩子來說,和玩伴爭吵,甚至打架,都是常有的事。如果只是一般的爭吵,雙方父母不干預、不介入,他們都能夠在“一同玩”的大前提下自己解決爭端,或者是很快就忘卻。若衝突中有人受傷,家長當然要介入,不過是以處理傷口為目的。這類爭吵,都沒有誰欺負誰的問題,只要稍微調解,給予孩子時間與空間,問題都能夠解決。
真正“被欺負”的,只有以下兩種情況:
⑴有些孩子比較強勢,加上缺乏教養,在遊戲場惹是生非,家長看著也不管不顧,被其他家長投訴時,還一味護短。遇到這樣的孩子,“被欺負”是常有的事。因此,在公共場合,家長必須用心陪同孩子,遇到這類孩子,就提醒孩子一同玩時防範對方的傷害,或者直接轉移地方,不和他一同玩。
⑵如果遇到熊孩子,父母盯著也經常欺負弱小,“避開”是最好的做法。若在幼兒園,孩子被欺負時可以向老師投訴。如果老師不管,或管不了,家長可以聯名向園長情願,要求幼兒園採取有效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