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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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田家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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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大魔女
啊,我是女的,我也覺得不合適,起碼要結婚了才要求吧,或者計劃結婚你當要求提吧,如果是全款還是不要要求了,如果有貸款我覺得跟人家結婚了確實可以加,但是呢,現在婚姻法不是說加名字沒用嗎?哈哈哈哈,我感覺自己說這話怪怪的,反正我比較霸道,我的愛人願意把他的一切都給我,就像小說寫的,他像個孩子一樣雙手奉上他所有的一切只為我對他一笑……哈哈,這是誰寫的呢,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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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春華0898
沒錯,但是加不加名字,房子都沒有你的份,就算一起還貸款,房子也只是增值部分的一半是你的,想要結婚分房的可以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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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口雌肓
婚前提是過分地。自信是自己給的,安全感是自已感受的。婚前過分提錢物都是有反感的!幸福是不需要一人多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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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7170910773893
謝謝邀請!大概70以前的人多數是白手起家,與現在比過的都很艱,但快樂幸福,離婚也少。現在的人動不動以愛作綁架,婚前買房要求加名,對錯從兩方面來說。其一,考慮好要牽手一生,如果買房錢是雙方籌備,可以加名。其二,如果單方買方,另一方坐享其成,就不應要求加名。而應用真愛證明感情,相守一生,沒有真愛的自信,加名有何用,謀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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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紅塵囿妳吥菰單
謝謝相邀,首先是婚前,那麼婚前買房這個要求就要看是什麼情況,如果沒有出錢,就要求在房產上填上自己的名字,估計有很多人不會去要求。這是一個無理也無趣的讓人反感的要求,如果出錢了,那麼對方不讓寫自己的名字,是不是於情於理都屬於過分的要求,所以很好辦,拒絕了可以,那就不用出錢了,可以自己在用自己的名字買一套備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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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蘇州房產研究生
既然另一半打算做婚前財產,你又何必去爭呢?是為了房子結婚嗎?還是為了所謂的安全感?那為什麼不自己努力掙錢買房呢?
買房的時候,你出錢了麼?
買房後,你還貸款了麼?
如果你什麼都沒有,那為什麼要加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