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POS機犯罪的建議:
一、嚴格規範P OS機設立程式。銀行在為特約商戶辦理、開通P OS機業務前應請求工商、稅務部門對申請人的設立情況、經營狀況和納稅情況出具證明材料發展信譽良好的商戶為特約商戶。工商、稅務部門應加強對商戶的稽核和經營情況的監督、管理發現無經營活動的“皮包公司”及時取消其經營資格。
二、建立信用卡發放的約束機制。 以往髮卡銀行疏於對信用卡申領人資信能力的實質審查在髮卡業務中個別銀行對集團採取批次開卡不對客戶個人做任何開卡確認要求部分銀行對同一持卡人反覆辦卡缺乏約束機制不限制辦卡數量造成持卡人“信用缺失”。因此髮卡行在信用卡核發環節應加強對申領人工作單位、財產、收入等資信能力的審查。
三、加大對特約商戶和POS機的監管力度。商戶開通POS機業務後銀行對可疑交易資訊要嚴格監控早發現、早識別、早預警必要時可採用先行拒付的非常規手段;定期調查每家特約商戶的實際經營狀況及時將確認套現的特約商戶列入黑名單;對商戶的單筆刷卡數額、 POS機交易總額設定交易警戒線一旦觸發警戒線立即重點監控。 同時將特約商戶的POS機交易總量與納稅情況進行匹配性分析如果POS機交易總量與納稅情況嚴重不符立即重點監控核查。
四、建立有效防控信用卡風險的合作平臺:建立資訊定期通報制度、信用卡風險評估機制和定期聯絡制度。銀聯及時梳理商業銀行報送的惡意透支、疑似套現等有關信用卡的舉報資料並移送公安部門建立起銀行機構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調渠道;工商、稅務加強對商戶經營情況和稅收情況的監管及時向銀聯、司法機關通報資訊。工商、稅務、銀行與司法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及時掌握各類信用卡犯罪案件的最新動態形成預防和打擊的合力。
五、加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在媒體上開設普法專欄宣傳金融領域法律法規並結合信用卡套現和詐騙犯罪等典型案例 以案釋法努力營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預防POS機犯罪的建議:
一、嚴格規範P OS機設立程式。銀行在為特約商戶辦理、開通P OS機業務前應請求工商、稅務部門對申請人的設立情況、經營狀況和納稅情況出具證明材料發展信譽良好的商戶為特約商戶。工商、稅務部門應加強對商戶的稽核和經營情況的監督、管理發現無經營活動的“皮包公司”及時取消其經營資格。
二、建立信用卡發放的約束機制。 以往髮卡銀行疏於對信用卡申領人資信能力的實質審查在髮卡業務中個別銀行對集團採取批次開卡不對客戶個人做任何開卡確認要求部分銀行對同一持卡人反覆辦卡缺乏約束機制不限制辦卡數量造成持卡人“信用缺失”。因此髮卡行在信用卡核發環節應加強對申領人工作單位、財產、收入等資信能力的審查。
三、加大對特約商戶和POS機的監管力度。商戶開通POS機業務後銀行對可疑交易資訊要嚴格監控早發現、早識別、早預警必要時可採用先行拒付的非常規手段;定期調查每家特約商戶的實際經營狀況及時將確認套現的特約商戶列入黑名單;對商戶的單筆刷卡數額、 POS機交易總額設定交易警戒線一旦觸發警戒線立即重點監控。 同時將特約商戶的POS機交易總量與納稅情況進行匹配性分析如果POS機交易總量與納稅情況嚴重不符立即重點監控核查。
四、建立有效防控信用卡風險的合作平臺:建立資訊定期通報制度、信用卡風險評估機制和定期聯絡制度。銀聯及時梳理商業銀行報送的惡意透支、疑似套現等有關信用卡的舉報資料並移送公安部門建立起銀行機構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調渠道;工商、稅務加強對商戶經營情況和稅收情況的監管及時向銀聯、司法機關通報資訊。工商、稅務、銀行與司法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及時掌握各類信用卡犯罪案件的最新動態形成預防和打擊的合力。
五、加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在媒體上開設普法專欄宣傳金融領域法律法規並結合信用卡套現和詐騙犯罪等典型案例 以案釋法努力營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