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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羅成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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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風116067626
這個問題應該是小區產權車位維修資金怎麼用的問題:
按照你的描述,“小區的車位現在已經賣給業主”,就是說你擁有車位的產權,且在購買車位時也交存了專項維修資金。現在你所在單元電梯壞了,需動用維修基金,那麼你交的車位維修基金能不能扯到房屋的維修基金共同使用?
這個問題關鍵要看你所購買車位的具體位置:
如果你的車位與你所在的樓棟相連,那麼該車位交存的維修資金與該幢樓的維修資金“不分家”,可以一併用於該樓座公共部位及設施的保修期滿後的維修。
如果你的車位與樓棟不相連,屬於單獨的獨立車庫車位,那麼你所交存的車位維修資金則專項用於該車庫公共部位的期後維修,不得挪作他用。
當然,可能不同地區在該問題上的規定略有差異,你可以諮詢當地維修基金管理部門進一步核實。
這是二回事,你混淆的概念。
電梯壞了,可以動用大修基金是在小區對維修基金使用條款中規定的條款。只要流程及原因合規,即可起動此筆費用的使用;
車位大修。如果這個車位的產權已經屬小業主,物業公司是無權自說自畫的幫你修車位的,因為你不授權,他找誰去買單?難道讓其他業主出錢幫你修車位?或是物業公司自己出錢,再或是物業公司違規動用小區維修基金幫你修?
如果這個車位是小區共有產權,那麼修繕的費用就必須由小區業主共同籌集,因為該區域的車位售賃費是屬全體業主所有,劃入小區維修基金補充的。但具體如何用?如何修?應由物業公司根據實際先提出方案,經業委會稽核,相關利益區域的業主簽字認同後,方可以落實。如果物業公司先斬後奏了。那麼他就違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