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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875197314117

    “知行惟相資以為用,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資以互用,則於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為用,資於異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

    以上才是原文比較完整的意思的段落,你截斷殘篇斷句來問,是不合理的。

    這段話反應的是船山先生對知行的理解,知行有別,但兩者之間的相互資用,卻有著各自的功用,不可隨意混淆為一,因為有相互資借作用,所以知道是兩個可以分開的東西。因為如果是真的是同一個東西,就不存在所謂相互資借作用一說了。知行不是合一,而是在和同的作用下,產生功用。

    打個比方,船山先生的意思是你的錢,不能因為放在左右兩個口袋,就說是兩個人的錢,其實都是你的錢。如果說這是兩個人的錢,那一定有兩個主體存在,不會是一個主體。

    ps:船山先生論證了知行的相互獨立、相互存在、相互聯絡、相互滲透、相互包含、相互並進的辨證關係,最後得出的是“知行不離”。知行不離和知行合一,區別還是很大的。兩者的區別,不在知行的關係上,其實這個認識都差不多,沒什麼好說的。重點在本體的範疇內,船山先生的知行不離,開始就是起源於行,無行則無知;最終是為了行,一定是行焉以得知之效,類似於實踐來檢驗真理。

    這裡和知行合一就有了巨大的區別,首先,知行合一,不是為了提出方法,而是為了求證本體;其次,知行合一之中的知,其實也是行。表述就是知即行,行即知,這是一體兩面,不是兩個東西,是陰陽互動,但不能說一陰陽的是兩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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