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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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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夫39686312
謝謝邀請,我沒有上過平臺,但是個人認為一個好的平臺應該得到藏友支援,沒有平臺的提供供需溝通,交易渠道會變窄,收取一定中介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對有些提供虛假資訊和虛假藏品行為應該負連帶責任,對一些騙子公司除公佈其真實身份外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
謝謝邀請,我沒有上過平臺,但是個人認為一個好的平臺應該得到藏友支援,沒有平臺的提供供需溝通,交易渠道會變窄,收取一定中介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對有些提供虛假資訊和虛假藏品行為應該負連帶責任,對一些騙子公司除公佈其真實身份外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
媒體、平臺遍及社會各個方面,很多平臺、企業的營銷號也迅猛發展。媒體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有問題的是背後操縱的營銷號。“吃人血饅頭”的事並不少見,比如去年5月的鄭州空姐遇害案發生後,公眾號“二更食堂”藉機大肆炒作,最後引發眾怒導致公眾號停更。例子很多,花樣百出,不同之處是誰的吃相更難看一些。
媒體、平臺給了公眾更廣闊的視野,這也早已成為大眾最重要的資訊來源之一。所以就有了媒體與市場的聯絡,市場商業運營給了媒體平臺的發展提供契機。一直以來,有熱點才有流量,有流量就會有市場和盈利,於是各種熱點事件成了媒體趨之若鶩的東西。
媒體平臺在追求熱點、流量的時候,要懂得遵守媒體倫理和社會價值,要在意文字對社會的積極影響,自覺以正確的價值觀和社會責任心嚴格要求。然而這只是顯而易見的責任要求與理想狀態而已,隨著“吃人血饅頭”事件的頻發,光靠社會倫理和自我責任約束是不行的。
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對於媒體、平臺營銷號這種不道德、甚至違法的行為,相關部門需要加強監督管理,讓法律制度保護讀者使用者的道德需求和整個媒體行業的健康環境,這樣大家才能持續不斷地在各類媒體平臺中獲取有效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