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戶口問題從來就不是重點,即使是現在也是可以解決的,不論如何解決,最終非婚生子還是會有戶口的。但是,上戶口過程中的折騰成目前是作為一種法律威懾:不建議非婚生子。
真正當取消了這一套折騰,無條件上戶口之後,最大的問題才會逐漸暴露出來:親生的雙親的權利和義務如何界定?非婚生子的權利如何保障?
非婚生子,親生父親有三大基本型別,精子庫、未婚男性、已婚男性。下面分別談談三者的問題。
精子庫型別的,問題最簡單,不提,理論上男方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也不應擁有對應權利。
未婚男性的情況,非常麻煩。核心問題:男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何界定?是否承擔撫養義務?是否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申請撫養權?有未婚親生子女,是否在未來的婚姻締結過程中強制公開?簡單的設想,如果強制要求女方簽署權利和義務獨佔協議(即法律強制要求男方不負任何責任也不可擁有任何權利,雖然這不太可能),且法律認可該協議,女性群體(女代表們)是否願意?如果男方也無條件承擔部分權利和義務,那麼後續的多個家庭交叉的倫理和經濟生活問題如何進行制度性的規範解決?而且真正為人父母的都知道,一個女性獨自撫養孩子是真的非常艱難,這裡沒有歧視的意思,等你長大了帶孩子了就懂了,是真的艱難,法律的實踐,必然也會要求男方承擔部分責任。
已婚男性的情況,屬於典型的私生子權利問題。核心:是否法律禁止,或者是否對婚外生子進行處罰?私生子的撫養義務、撫養權、繼承權等問題。這些問題雖然複雜,但是還屬於已經發生過的,相對而言不難解決。
另外,對應的,女性群體非婚生子也有兩類:未婚女性,已婚女性(綠帽)
總的來說,保障不同的人群的權利是基本的政策發展方向,但是政策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切不可操之過急。在這個議題上,我們更應該重視的,是那些“非婚生子”的權利,繼續健全配套措施,研究如何保障非婚生子的權利。而不是把全部眼光集中在“女性生育權”上。
首先,戶口問題從來就不是重點,即使是現在也是可以解決的,不論如何解決,最終非婚生子還是會有戶口的。但是,上戶口過程中的折騰成目前是作為一種法律威懾:不建議非婚生子。
真正當取消了這一套折騰,無條件上戶口之後,最大的問題才會逐漸暴露出來:親生的雙親的權利和義務如何界定?非婚生子的權利如何保障?
非婚生子,親生父親有三大基本型別,精子庫、未婚男性、已婚男性。下面分別談談三者的問題。
精子庫型別的,問題最簡單,不提,理論上男方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也不應擁有對應權利。
未婚男性的情況,非常麻煩。核心問題:男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何界定?是否承擔撫養義務?是否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申請撫養權?有未婚親生子女,是否在未來的婚姻締結過程中強制公開?簡單的設想,如果強制要求女方簽署權利和義務獨佔協議(即法律強制要求男方不負任何責任也不可擁有任何權利,雖然這不太可能),且法律認可該協議,女性群體(女代表們)是否願意?如果男方也無條件承擔部分權利和義務,那麼後續的多個家庭交叉的倫理和經濟生活問題如何進行制度性的規範解決?而且真正為人父母的都知道,一個女性獨自撫養孩子是真的非常艱難,這裡沒有歧視的意思,等你長大了帶孩子了就懂了,是真的艱難,法律的實踐,必然也會要求男方承擔部分責任。
已婚男性的情況,屬於典型的私生子權利問題。核心:是否法律禁止,或者是否對婚外生子進行處罰?私生子的撫養義務、撫養權、繼承權等問題。這些問題雖然複雜,但是還屬於已經發生過的,相對而言不難解決。
另外,對應的,女性群體非婚生子也有兩類:未婚女性,已婚女性(綠帽)
總的來說,保障不同的人群的權利是基本的政策發展方向,但是政策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切不可操之過急。在這個議題上,我們更應該重視的,是那些“非婚生子”的權利,繼續健全配套措施,研究如何保障非婚生子的權利。而不是把全部眼光集中在“女性生育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