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劃分管轄地域的一種制度
對於這個問題,很多網友之前就有問過。現結合網友們的複述,簡單說一下旗與縣的區別。從行政級別上講,旗與縣是相同的,旗是內蒙古特有的縣級行政區。至於為什麼不改叫縣,這與蒙古族歷史上的盟旗制度有關。至於現在的旗,也只是個稱謂而已。
擴充套件資料:
一、相關稱謂不同
內蒙古地區的地縣級單位,不像其他省市自治區稱之為“地區”、“縣”等,也不像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稱之為“自治州”、“自治縣”,而稱為“盟”、“旗”和“自治旗”。這些行政區名稱源自清朝時期的“蒙旗制度”。
二、歷史根源不同
盟旗制度從清朝初年形成,一直延續到中華民國時候。1947年,內蒙古自治區成立,民族自決權得以實現。新中國成立以後,黨和國家對內蒙古的行政區劃進行了重新的調整,雖延用了原有盟旗名稱,但與舊的盟旗制度完全不同,特別是隨著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實行,盟旗成的自己當家作主的行政機構。而其他諸省份也很多沿用了舊有的縣市劃分,少數民族自治區域也有“自治州”、“自治縣”的稱謂。
三、主體民族不同
內蒙古的主體民族以蒙古族為主,旗的稱呼更符合當地的文化傳統,利於民族團結,保證民族的文化。而其他諸省份亦是這個道理,例如各少數民族自治州和內陸省份。
內蒙古劃分管轄地域的一種制度
對於這個問題,很多網友之前就有問過。現結合網友們的複述,簡單說一下旗與縣的區別。從行政級別上講,旗與縣是相同的,旗是內蒙古特有的縣級行政區。至於為什麼不改叫縣,這與蒙古族歷史上的盟旗制度有關。至於現在的旗,也只是個稱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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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稱謂不同
內蒙古地區的地縣級單位,不像其他省市自治區稱之為“地區”、“縣”等,也不像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稱之為“自治州”、“自治縣”,而稱為“盟”、“旗”和“自治旗”。這些行政區名稱源自清朝時期的“蒙旗制度”。
二、歷史根源不同
盟旗制度從清朝初年形成,一直延續到中華民國時候。1947年,內蒙古自治區成立,民族自決權得以實現。新中國成立以後,黨和國家對內蒙古的行政區劃進行了重新的調整,雖延用了原有盟旗名稱,但與舊的盟旗制度完全不同,特別是隨著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實行,盟旗成的自己當家作主的行政機構。而其他諸省份也很多沿用了舊有的縣市劃分,少數民族自治區域也有“自治州”、“自治縣”的稱謂。
三、主體民族不同
內蒙古的主體民族以蒙古族為主,旗的稱呼更符合當地的文化傳統,利於民族團結,保證民族的文化。而其他諸省份亦是這個道理,例如各少數民族自治州和內陸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