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作業按工程性質由具有相應資質類別的企業承擔。
根據2015.1.31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中第五項:有關說明和指標解釋
第(三十三)條:對於原《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以下簡稱原標準)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預製構件、電梯安裝、金屬門窗、預應力、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等7個專業承包資質,在相應專業工程承發包過程中,不再作資質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進行專業工程分包時,應將上述專業工程分包給具有一定技術實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四十五)過渡期內,按原標準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原則上按照《標準》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範圍承接工程,其中:
1.按原標準取得被合併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按照《標準》中合併後的專業承包資質承包範圍承接工程。
2.按原標準取得被併入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專業承包資質企業,仍可在其專業承包資質許可範圍內承接工程。
3.按原標準取得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仍可在其專業承包資質許可範圍內承接相應工程。
4.按原標準取得建築防水工程二級、三級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分別按《標準》中防水防腐保溫工程一級、二級專業承包資質承包範圍承接工程。
5.按原標準取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按《標準》中施工勞務資質承包範圍承接勞務作業,不再劃分類別和等級。按原標準取得模板作業分包、腳手架作業分包資質的企業,在承接業務時只能簽訂勞務分包合同。
拆除作業按工程性質由具有相應資質類別的企業承擔。
根據2015.1.31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中第五項:有關說明和指標解釋
第(三十三)條:對於原《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以下簡稱原標準)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預製構件、電梯安裝、金屬門窗、預應力、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等7個專業承包資質,在相應專業工程承發包過程中,不再作資質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進行專業工程分包時,應將上述專業工程分包給具有一定技術實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拆除作業按工程性質由具有相應資質類別的企業承擔。
(四十五)過渡期內,按原標準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原則上按照《標準》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範圍承接工程,其中:
1.按原標準取得被合併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按照《標準》中合併後的專業承包資質承包範圍承接工程。
2.按原標準取得被併入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專業承包資質企業,仍可在其專業承包資質許可範圍內承接工程。
3.按原標準取得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仍可在其專業承包資質許可範圍內承接相應工程。
4.按原標準取得建築防水工程二級、三級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分別按《標準》中防水防腐保溫工程一級、二級專業承包資質承包範圍承接工程。
5.按原標準取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按《標準》中施工勞務資質承包範圍承接勞務作業,不再劃分類別和等級。按原標準取得模板作業分包、腳手架作業分包資質的企業,在承接業務時只能簽訂勞務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