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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退思園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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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嵐線上
你好,我來回答您的問題,我昨天做的影片,剛好說到這個問題,因此反覆看了婚姻法,也查找了很多的案例資料,也許能給您提供點參考。
婚姻法規定,通俗地說:
1、單身老人的婚前財產各歸各的。不因再婚生活而變成共同財產。
2、如果老人去世,婚前沒有立遺囑特別指定繼承人,那後老伴對這個房子有繼承權。
3、如果老人生前有遺囑,法律會依照遺囑進行判定。有約從約,無約從法。但老人的遺囑要遵從法律規定。比如,不屬於他的財產,他無權用遺囑進行分配。
因此,最關鍵的:
是一定要在婚前,進行書面的遺囑約定來指定繼承人,透過正規的公證機關去公證。如果不做遺囑約定,後來的老伴,對老人的婚前財產和子女共享繼承權。而且後老伴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其他還有老人婚前的其他財產問題,婚後的收入問題,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我建議您去找婚姻法看看,一般能發生的問題,婚姻法裡的的法律規定幾乎都能涉及到,非常細緻。
老人的再婚和財產問題是個嚴肅的問題,除了自己看婚姻法,如果要做什麼決定,還是要找專業的法律機構去了諮詢一下。畢竟婚姻法條款比較多,而且專業詞彙比較多,有的條款可能不太好理解。
老人再婚,婚前房子不會是共同財產。
其他方面,也就是工資現金共享的問題,老人再婚,無非搭伴互相照顧而已,一旦登記結婚,就互相有照顧陪伴的義務。想的太多,還是不要正式結婚登記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