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的計算:(1)基本思路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計算公式: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應得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2)工作年限的確定除整數年限外,工作年限“零頭”部分按以下標準計算:①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②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按半年計算)。【提示】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入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2018年新增)(3)月工資的確定①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②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4)高工資的特殊處理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計算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12年)×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1)基本思路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計算公式: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應得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2)工作年限的確定除整數年限外,工作年限“零頭”部分按以下標準計算:①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②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按半年計算)。【提示】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入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2018年新增)(3)月工資的確定①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②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4)高工資的特殊處理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計算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12年)×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