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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糊塗時塗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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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萬東法律諮詢服務
債務人作偽證,讓沒有償還能力的保證人承擔借款事實,如何破解?
現實中借款人為了使得債權人放心,會找上保證人做擔保,吹噓保證人有擔保能力,意圖就是讓債權人放心把這筆款借給他。假如借款成功以後,往往債務人會挪別他用,或者把該款快速轉移,等債權人追償這筆款或者起訴到法院時,發現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再找保證人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時,同樣也是這樣一個結果。碰到這種情況,你要確定該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效。這樣司法機關會深入查詢原因,順藤摸瓜的找出你這筆款的去向,要是涉嫌詐騙犯罪,就更容易維權了。(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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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東興功律所
題主這個問題表述的不是特別清楚,偽證即表明該證據所證實是事實並非真實,證人是瞭解案件事實並向法庭予以證明的主體,債務人才負有承擔償還借款的義務,如果有保證人,保證人需要對債務承擔責任,一般證人是不需要承擔償還義務的,除非責任同時又是保證人,或者加入債務承擔。
關於讓沒有償還能力的承擔償還義務,這個在審判階段主要從證據出發,主要關鍵點是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這是民間借貸的重要點。根據題主所述情況,案子應該是透過訴訟方式解決,那就要具備較強的證據意識,從證據的角度進行突破,讓債務人承擔還款義務。
在單純的債務糾紛中,一個證人證言屬於孤證,孤證是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使用的。
題主的案情介紹不客觀不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