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既管理過多年農房建設工作、又是扶貧隊員的筆者,特來作答。本答覆的核心內容是:
異地扶貧搬遷,搬遷戶住進統一規劃建設的扶貧安置房,實質是房屋置換,就是用搬遷戶的舊房置換新修的安置房,也就是以房易房,那麼原來的舊房就應該交回,舊房就不再屬於原來的戶主。
其一,對於舊房及宅基地退出後復耕潛力大,復墾後滿足農業生產條件的,優先復墾為耕地。這也是各地最廣泛採用的情況。
其二,用於特色農林開發或用於文化旅遊等開發。對於生態、地質環境良好,但不宜復墾為耕地的可根據當地產業發展特色,同時可適當留取農業生產的看護房。對於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古村落或在旅遊區、民俗文化產業區範圍內的,以及文化底蘊深厚具有保護價值和其他開發用途的可將原有舊房使用與鄉村旅遊、文化傳承等結合起來,進行保護和綜合開發使用。對於這一種開發利用,主要是由政府主導,往往是引進業主實施。
由於,這些扶貧搬遷後的舊房按規定該收回,所以開發利用的主導權就已不再是原戶主了。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路)
作為既管理過多年農房建設工作、又是扶貧隊員的筆者,特來作答。本答覆的核心內容是:
既然是異地扶貧搬遷,老家原有房屋已被扶貧安置房置換,該舊房就應該收回處理,大部分地方都是執行的拆除復耕,但也可由集體按規定用來發展產業,即即使舊房不拆除而保留下來也不再屬於原戶主。第一,要弄明白異地扶貧搬遷中的農房置換:以新房換舊房。異地扶貧搬遷,搬遷戶住進統一規劃建設的扶貧安置房,實質是房屋置換,就是用搬遷戶的舊房置換新修的安置房,也就是以房易房,那麼原來的舊房就應該交回,舊房就不再屬於原來的戶主。
第二,異地扶貧搬遷後的舊房,以拆除復耕為主、再次利用為輔,但再次利用的主導權已不是原戶主。其一,對於舊房及宅基地退出後復耕潛力大,復墾後滿足農業生產條件的,優先復墾為耕地。這也是各地最廣泛採用的情況。
其二,用於特色農林開發或用於文化旅遊等開發。對於生態、地質環境良好,但不宜復墾為耕地的可根據當地產業發展特色,同時可適當留取農業生產的看護房。對於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古村落或在旅遊區、民俗文化產業區範圍內的,以及文化底蘊深厚具有保護價值和其他開發用途的可將原有舊房使用與鄉村旅遊、文化傳承等結合起來,進行保護和綜合開發使用。對於這一種開發利用,主要是由政府主導,往往是引進業主實施。
由於,這些扶貧搬遷後的舊房按規定該收回,所以開發利用的主導權就已不再是原戶主了。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