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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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心愛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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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嗨嘿
戀愛期想分手的話只要你自己有決心就不應存在於對方同不同意,只要你有戀愛時沒花費對方什麼經濟,萬分花費了退還就是,這不象離婚那樣,非得要去辦什麼離婚證,這隻在於雙方意願,決不存在於強買強賣那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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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你的ZOE
我覺得首先要分析自己想分手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是一些小問題,可以與對方開誠佈公的溝通一下。
如果沒有辦法溝通的,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現在偏激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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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個耦合
我想娶范冰冰為妻呢,她也不同意和李晨跑了。
果斷點,你得學會拒絕。
看我,先後被范冰冰,馬冬梅,賈玲,林志玲,倉井空拒絕了,我也不還好好的。
再次強調一個概念:婚姻的本質,是男女基於撫養孩子形成的合作關係。人性都希望從合作中獲利而非吃虧,所以大家都想找條件儘可能好的另一半,並希望對方更多付出。只有互利共贏,婚姻關係才能夠建立並維持;只要一方覺得嚴重吃虧,並且無法獲得滿意的補償,婚姻就會發生危機甚至走向解體。
所以這個問題的本質,首先是你有沒有自己的原則?如果有的話,那麼任何選擇都應該以自己的價值觀判斷為依據,而非為別人的反對意見而困擾。其次是你是真想分手呢,還是以退為進、逼對方做出妥協的博弈手段?好比買賣雙方談價錢,卻始終沒有談攏。此時,無論是賣家說“今天不賣了”,還是買家說“那我去別人家看看”,都有可能導致對方做出讓步。無論你提分手是不是博弈的手段,只要達到對方讓步、從而令這段關係使自己受益的程度,都可以改變分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