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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雪城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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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嶧縣西門裡老李
那是,如果你20歲愛上40歲的女人就不會用“無可救藥”這個詞了。
飲食男女,只要男末娶、女未嫁,年齡不應該是問題,反正《婚姻法》只規定了可登記結婚的年齡下限,沒限制男女的年齡差,大60多歲的都有,你這差20來歲的就別太驕傲了。(笑)
首先,你“不可救藥”的愛,不是“剃頭挑子——一頭熱”吧?要是人家沒這個意思,那咱這老臉可就沒地放了。要是二皮臉的小夥子,可以打個響指,頭一擺,瀟灑轉身,再另處獻殷勤,可咱是不惑之年的人了,再若有個這董、那總的身份,咱可丟不起這個人呀。
其次,你是黃金王老五還是有家有室?是單身,那再好不過了,反正現在好多的美女都愛大叔,不過那大叔肯定不是富翁就是高知,她們是不會愛上“焦大”的。
但要是有家有室,我勸你還是悠著點,儘量別“不可救藥”。“人過四十天過午”,身體已經走下坡路了,真要是“老夫聊發少年狂”,這狂過之後若留下後遺症,可就划不來了。我在廣場鍛鍊時,經常見30.40左右的漢子,在妻子的攙扶下來鍛鍊,說起來,都是脾氣暴躁的,也屬“不可救藥”之列,當然他們和你的“不可救藥”不可同日而語,但無論如何小心是必要的。真要太激動引起身體不適,心臟或腦血管出點問題,那可真是“80歲的老太出門子(方言,出嫁之意)——拼了老命吃喜饃饃了。划不來。
所以勸樓主,愛沒錯,40的漢子愛20歲的嫚也沒錯,但最好別“不可救藥”,悠著點愛最好。何必呢,咱又過了楞頭小夥的年齡了。
你未娶,她未嫁,年齡不是問題,要是你有家庭,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那就不合適了,不然散了家庭,坑了你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