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華夏薪火永不滅
-
2 # 執中bj1
一般都有物業管理。
按"建管分離”的原則,為了保證順利交房,為了保證業主的能正常的裝修、入住和長期的正常生活,新小區必須要配備專業的物業企業。為小區的公共環境、公共秩序、公共設施裝置提供管理和服務的。
一句話,新建小區與物業公司是標配。
拆遷補償,尤其是產權置換的安置方式,是以實體房子進行的,"物物交換"與物業管理是兩種關係。新小區有沒有物業管理,與拆遷補償標準沒有直接關係。
如果業主入住後覺得前期物業公司令大多數人人不滿意,可以召開業主大會更換,或者進行業主自治自管。
-
3 # 手機使用者81699340295
可能你想多了,物業到底是什麼?幹什麼的?應該幹什麼的?現在也沒一個明確的定義。你說是公務員吧!國家又不承認物業還要營利。你說是公司吧!他又沒有資金,拿著業主的錢請幾個年齡大的做衛生,做保安。還拿著業主掏的錢買的公攤面積收廣告費,美其名曰汽車車位管理費。而且出了事還跟他沒有任何關係。既然是公司就應有營利和虧損吧!但物業只有掙錢賠錢的事與他無關,甚至還有物業叫囂出了事怎麼不找公安…。我感覺有些奇怪:公務員,公安局,部隊,工人,學生,小孩,城管各個分工明確:公務員有瀆職罪,公安有不作為罪,見死不見罪,城管有翫忽職守罪。部隊關鍵時候為國流血或犧牲必須勇往直前,甚至政府,法院,檢查院有事都有連帶責任。工人不好好上班有可能扣工資或丟飯碗,學生,小孩不好好學習聽話有可能罰站捱揍。但物業無論幹得好與壞都掙錢,它完全超脫了世界,可以不負一點責任,請問我們業主要物業到底幹什麼?拆遷跟有沒有物業應是沒有什麼關係的。
拆遷辦不會主動提醒你,安置小區還要交物業費,所以回遷後村民發現小區裡多了一個管人收錢的物業。因此拆遷的人要記得談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