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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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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這個問題沒法回答,題主如果有疑問可以諮詢一下當地的教育部門。
目前就教育部的明文規定來看主要是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等幾種行為,並未對從事其他“生意”有太多的明確規定。
《教師法》中對這方面也沒有太多的規定。
所以很大程度上你需要根據當地的一些具體規定來執行!
比如我舉一個例子,最初教師做微商這塊,有些地方很快就出來禁令了,而有些地方遲遲沒有退出。那麼出臺規定的地方一經發現很定是會被處理的,但是沒有出臺的地方你就沒有處罰的依據。
關於教師“兼職”這塊,目前你只能看各地的規定。
因為無論是《教師法》還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教師法是特別法效力高於後兩者)對此都沒有明確的規定是允許還是禁止。所以嚴格來說任何禁止行為的本身是否“合法”這個問題還是挺模糊的……
所以說教師兼職肯定是不“違法”,但是根據不同的兼職內容倒是真的有可能出現“違規”的情況。
個人建議真的生活困難,要麼做做教育自媒體;要麼私下給人補補課,當然這得找靠得住的才行;要麼就做點非教育兼職,但是別在工作時間做!那樣就太明顯了,屬於作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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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多比西
現在鄉村男老師絕大部分都是隻能討農村姑娘屬半工半農家庭,不種田地光靠那點工資是根本無法保障生活的。所以這些男老師你能禁止他們不要兼職幹農活嗎?
各個地方根據自己的情況對校外輔導做了規定和檢查。至於其他領域目前還沒有相關政策。但首要一點,不能影響正常工作,這也是最基本責任心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