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言而無信171286888
-
2 # 商稅通先生
您好、若貴公司購買任何發票!都是屬於買賣發票行為,為自己虛開,為自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合法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本身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情況下為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卻為自己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涉及到虛開增值稅發票罪,這屬於刑法的了,並且會涉及到行政處罰!其實您要清楚自己的經營邏輯,那麼就不會存在缺成本票的問題、
-
3 # 賬房大先生
1、涉及近600萬稅收,已入刑法。
2、還要看具體情節,有意,無意等。
3、發現及時主動調整,屬於自查。
4、財務有責任,還要看參與程度。
舉個通俗易懂的小例子:某單位領導修自己的手機花600元沒有任何票據,只跟財務主管打個招呼,財務主管就要跟手下的人說你們去找或買發票,這樣才能走帳。
領導跟財務主管說過兩天我要出差和重要客戶談合作專案,需要帶禮品先預支✖️萬,也是沒有任何票據,財務人員就要自己找發票或買才能入帳。
有這樣一句話:“不會作假帳的不是一個好會計”。
但是每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都不願意做違背法律的事。
面對公司或企業領導讓您這麼做(造假帳)就只有兩種選擇:
要麼違規聽從領導的要求做假賬,自己揹負被查做牢的危險。
要麼領導要求做假賬的數額風險巨大,不想違規操作?就提前提出辭職。
你說的情況一定是犯罪行為。一旦被查數額巨大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就說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