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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鏡花浮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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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762山崎龍二
這個你要看你為了誰而改變了,我今年32歲,也改變過一次的,現在回頭看看我還是值得的,現在家庭和睦,有個寶貝女兒。
看過我的回答的朋友應該知道我曾經在一個問答中寫過我喜歡女孩,然後一直覺得配不上她,沒有表白也沒有牽過手,更別說其他的親密舉動了,直到我表白那天,她明確的拒絕了我,我才開始改變,我爸對我吼著說,你快30了還不結婚,你在等什麼,等你到30歲,我們快60了,我們哪裡還能幫你帶的動小孩啊,這個話我醒悟了,我試著去接受家裡的相親,父母的安排,自己也嘗試著出去接受新的人和事,直到遇到了我現在的老婆,現在我女兒也4歲了,家庭和睦,車子房子都有了,雖然錢不多,但是一家人在一起很幸福,現在回頭想想當初的舉動也是傻的可以的,為了一棵樹放棄了整片的森林,幸虧現在找回來了,蠻好的,所以我覺得我的改變是值得的。
如果你為這個人的改變使自己活的更好更光彩,活成了自己喜歡的模樣,為什麼不行呢?我閨蜜高考成績還不錯,考上了挺好的一所大學,可他的男朋友高考失利,為了能和她上同一所大學,又在次背上書包回高中補習,雖然第二年依然沒有在同一所大學,但他現在的學校比之前能上的學校好很多,我覺得這樣的改變很好啊。
但如果為了這個人,改變了自己做人的初衷,放棄了自己喜歡的事業和工作,獨自承受委屈與不公,變得和這個世界脫軌,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便是不值得,尤其是假以愛情之名,折掉雙翼,囚困人生的,更是不值。
餘生,怎麼活是自己的事,光光彩彩,票漂亮亮的做自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