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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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論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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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肖嚴鵬律師
出資只是一個參考因素,父母不同意是人情方面的事,您現在問的是怎樣抉擇,不知道您內心是否同意加女方的名字。
其實無論您如何選擇,都是會有得有失,如果不加名字,就有可能婚姻泡湯,如果加了名字,婚姻遇到了解除的情形,房子就會有女方一半份額,或許這是您糾結的地方。但是不能因為患得患失而不結婚,畢竟婚姻是雙方共同經營出來的。
如果房子是登記在你父親或者母親名下,加女方的名字,這必須透過父母的同意。這件事處理不好,必定給後期的婚姻帶來隱患。
希望您無論如何選擇,在後期和女方在婚姻中共同經營,畢竟婚姻的全部不是房子。
如果可以的話,你和女方之間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分配協議,明確一下婚姻期間財產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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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黃蓉249423325
我倒是覺得加不加女方名字?這個來源於婚後女方需要一起還貸款嗎?還有生活費是誰出男方出還是aa制?如果生活費是aa制的,華,那就必須要寫,如果是男方掙錢,女方花那無所謂,還有就是取決於女方是獨生子女,還是有兄弟姐妹,就是南方有沒有出聘禮和女方在一起?結婚
我首先認為,做父母的心胸狹窄。婚前房產加不加媳婦的名字無關大局。只要“小兩”二人婚姻存在,那房即使轉給“小兩”,也是“小兩”的共同財產。
現在不少的人,恩愛結婚,志同道合,就是一個自私心理與防戒心理特強。一結婚就考慮離婚時誰輸誰贏,顯得尷尬,心有餘悸。
你向你愛人說聲對不起,不會掉你多大面子,相反會使你愛人更加理解。你就說:老人思想較僵,目光短淺,就是不加你的名字,我倆都能正確對待。今後無論那房屋出現什麼變故。那首付款就算是我倆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