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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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麗麗9961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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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茶一杯0421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看滴,如果如題主所說的那樣,法律會把房產斷給你朋友的,因為票據就是證據,法律只承認證據的。但是你朋友如果良心上過不去定會給他的女朋友補償的,我說的是在離婚時是這樣的,如果沒離婚你說你操的哪門子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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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顆快樂平常心
你都說了和他老婆買的,當然一人一半嘍。即使是你倆戀愛時買的,也該有老婆的,不管現在怎麼樣,就當時而言人家是絕對信任你的,不然不可能只寫你的名,所以請別為了錢,做不是人做的事。別為了錢,不要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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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安4365194
修改後的婚姻法規定,房產證上的名字和購房發票不是判定房屋權屬的依據,而是以出資額為判定依據,誰出資誰所有,升值和貶值按比例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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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leo468468468
政府好像是...剛剛公佈了...新的婚姻資產分配法則?具體內容...最靠譜當然是諮詢律師...最為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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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風雲戰起
婚前買的,都會歸男方。個人看法,如果婚後購買,購房款不是親屬所贈的,購房款是夫妻共同財產所購買,屬於共有財產,但是,女方沒有房產出售權。
買房合同和發票是你朋友一個人的名字還要看什麼情況下?
如果你朋友是婚前全款買的房,當然就屬婚前財產,離婚時,女方沒有資格分房產。
如果是結婚後婚姻期間買的房,無論寫女方名字,還是寫男方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既便合同發票是你朋友一個人的名字,哪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女方應該分一半房產。
如果婚前房子男方付了首付,婚姻期間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女方只能得到補償部分。因為婚姻法規定,婚前男方買的房子歸屬男方,女方得不到房子,男方要補償女方共同還貸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