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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蒼山老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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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策視覺
還別說,這次比賽的主辦方有請君入甕的嫌疑,可能目的就是撕下這位“大師”的偽裝,讓他自露原形。
大家看看這劇情橋段:先是安排一位69歲身體條件很差的老年傳統武術愛好者,作為“大師”的對手,“大師”對自己的身體狀態還是蠻有信心的,面對比他年齡更老的“軟杮子”,哪能放過這次“實戰場名”的良機?於是就欣然應戰了。在咱吃瓜群眾看來,這主辦方似乎在誘其入局。
然而,就在即將登臺比武前夕,突然69歲的已定對手“體檢不過關”,宣佈退出。於是臨陣換將,50歲的武術愛好者王慶民頂替出戰。我相信主辦方向“大師”也做過詳細的介紹的,但此時換將有逼迫長期牛皮吹破天的“大師”非戰不可的嫌疑。而“大師”聽完介紹後心裡有沒有“咯噔咯噔”幾下就不太清楚了,總之“大師”心裡肯定也做了評估的。
比賽的結果這裡不再贅述了。假如這“大師”當場掛了,我認為主辦方賠個十萬八萬肯定是要的,畢竟這種“比武”我相信國家有關部門是不會蓋章同意舉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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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張335536
比武有裁判掌控,一般不會出意外,再說比賽這前已有交待,再再說了,他們都是成年人,都能預見到危險並會設法規避之。萬一出了意外,只恨實力不濟,技不如人,退一萬步說,雙方應該上保險,這個按投保的金額定損,可參照有關事項處置。還好馬保國大師雖被KO三次,並無大礙。至少他已囊括,20萬元的出場費,真乃無本萬利,從這方面看,他是正真的贏家!請看:
排律:馬大師。
有詩為證:
千呼萬喚混元出,
百轉多回彩雲舒。
蓋世武功踢北少,
獨門祕技打南豬。
敢笑三豐老婦儒。
廿萬登臺風火滾,
三回倒地電雷驅。
貼金鍍就龍蛇影,
鑄齒妝成虎鳳驢。
九闕庭中無聖犬,
三清館裡有毛蛆!
注:馬大師雖敗猶榮,20萬出場費笑納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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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村隔壁王哥
拳擊和足球、賽車等體育專案一樣,具有一定危險。發生比賽致死事件是否能定罪,由以下兩個判定的方面:
1、動機:是否提前有所預謀,是否利用比賽規則掩蓋傷害目的。
2、方式:是否違反規則:“不能擊打腰部以下、後腦、頸背部位;不能開拳擊打對方;對手倒地、回合結束、比賽結束或者裁判叫停時不能擊打對方選手”。
但是拳擊中拳手在擺拳進攻時,有時會因判斷不好距離而誤擊對方後腦,若不巧對方因此死亡就不好判定了,具體應該還是看當時情況。
雖然拳擊致死很少被定罪,不過一般都會有經濟方面的補償(運動員自己也會上保險)。在擂臺死亡時獲得高額的賠償。
拳擊:
拳擊(英文:boxing;pugilism,法文:Boxe)是戴拳擊手套進行格鬥的運動專案。它既有業餘的(也稱奧運拳擊),也有職業的商業比賽。比賽的目標是要比對方獲得更多的分以戰勝對方或者將對方打倒而結束比賽。與此同時比賽者要力圖避開對方的打擊。
拳擊被稱為“勇敢者的運動”。早在古希臘和羅馬時代就有許多有關拳擊的記載。在古代奧運中,拳擊運動就已經是比賽專案之一。到第三屆在聖路易斯舉行的現代夏季奧運會,男子拳擊正式被列入比賽專案。
規則介紹:
1.規則起源
最早的拳擊規則是1729至1750年稱霸英國拳壇的傑克·布榮頓於一七四三年制定的。在這個規則中明確規定了參加拳擊比賽的人必須戴拳擊手套;比賽的每個回合打滿三分鐘,回合之間休息一分鐘;比賽中禁止發生摟抱和摔跤現象,否則被判為犯規;一方被打倒後開始數秒,如果十秒鐘被打倒的人不能站起來,就判定對方勝利等內容。並強調拳擊中的戰術和技巧;這個規則基本上形成了後來拳擊比賽的競賽框架,為促進拳擊的發展指明瞭方向。昆士伯利規則形成之後,大約經過二十年的反覆實踐和運用,才逐漸被人們肯定。上述規則的不斷修訂和完善,特別是昆士伯規則的最終確定為促進現代拳擊比賽奠定了基礎。
在世界拳擊運動中屬於領先地位的國家有美國、古巴、英國和俄羅斯。拳擊運動要求拳手或運動員具有力量、耐力、速度、靈活、凶猛、協調、果斷和勇敢等素質。
2.職業拳擊
拳擊比賽的一種。即拳擊運動員接受某個職業拳擊俱樂部的聘金,從事商業性拳賽。或委託經紀人代理經營其職業生涯,是拳擊運動商品化的一種表現。職業拳擊運動員必須年滿十八歲。手套重量:六十公斤級以下為一百七十一克,六十公斤以上為一百四十三克。比賽規則每回合三分鐘,中間休息一分鐘。新手每場六個回合,二級拳擊手賽八至十個回合,一級拳擊手賽十至十二回合。職業拳擊與業餘拳擊或奧運拳擊不同的是,職業拳擊是不可以帶護甲的,更具觀賞性。而且職業拳擊手是不可以參加奧運會的。
3.業餘比賽
拳擊比賽的另一種。參加此項比賽的運動員必須年滿十八歲,經家長同意,並持有教練員證明訓練良好的簽證和醫生的健康證明書。每場為三個回合,每個回合三分鐘(也可以是兩分鐘),兩個拳擊手回合之間休息一分鐘。每隻拳擊手套重量為二百二十八克。比賽時選手必須佩戴頭盔護具,並穿著比賽的服裝。業餘拳擊最高榮譽則是奧運會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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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義哥說教育
這就要看比賽之前是否有相關協議了。一般情況下不會,但是要考慮相關情況:
第一,要看施害者是否是故意比賽中由於實力懸殊造成傷害在所難免,但是,如果施害者知道被害者實力不濟,而且在被害者已經失去抵抗的情況下再下手造成受害者死亡,是要追究責任的。如果是正常的比賽,就不用追究施害方的刑事責任或民事責任,因為他沒有主觀故意,只是一種意外。但有時候要給一定的補償。
第二,要看比賽前達成的相關協議一般比賽前都會有相關協議,對於受傷、死亡等有一定的明確說法。而且需要第三方在場。如果造成相應的傷害,就要根據協議處理,打人者如果沒有違反相關的比賽規則,就不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要看打人者是否有違規行為禁止對手攻擊對方的要害部位,而且在比賽場中還有裁判隨時進行“監督”,當其中的一方被打倒之後,對方就不能再攻擊了。所以一般來說,在武術比賽中不會出現“打死人”的情況。 而且在比賽之前,組委會都會為參賽選手購買保險,出現一定的傷員,都會由保險公司賠付。
總之,如果賽前相關協議,按照協議來。當然如果真的被打死了,打人者如果不判刑,最少賠點錢還是會的,最少需要基於人道主義也會給點,多少還是要看打人者的經濟實力了。 -
6 # 謝新民律師
比武打死人要負刑事責任,王慶民與馬保國比武,不論賽前雙方是否有簽訂免責協議,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可追責判刑。比武打死人不負責的生死狀在現代法治社會是不允許的,比武打死人會追責的。所以比武同臺競技最好按同等級別規則來,跨界比武力量懸殊會出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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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任我行——老吳
就算真的被打死也應該有保險公司、組委會來承擔,比賽雙方都有合同和保險,比賽中只要不違規,一方出現傷亡對方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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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望不到的孤城
首先按遊戲規則事先肯定會籤生死協議,雙方儘量避免發生致命的傷害,不然誰會挑戰,更沒有人應戰。再就說實情,這本就是個說好的鬧劇,馬三鞭要不就是被自己這麼多年的假象迷惑成真要不就是用錢買了個出名噱頭。誰知道他是第一次幹這種遊戲難免沒有實戰經驗導致的緊張過度,而對方可能也沒想到他這麼弱,還沒開始進入劇情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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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志在千里568
不存在的事。如果打死是白死的。武術比賽是有風險的。作為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是不懂。對方既不用負刑事責任也不必賠償。如果處於人道的話舉辦方可以問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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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張衛民48
打不死,這貨真的很老練自己敢快到地。看來假傢伙不知這些年咋混過來了,真打死了很正常開打前生死文書白紙黑字簽字劃押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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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渾元形意太極門的掌門人馬保國與50歲的搏擊愛好者王慶民進行了一場擂臺PK,比賽前69歲的太極宗師神采奕奕,感覺一拳能打死一頭老虎,馬保國剛上臺時現場響起了無數的掌聲,可沒想到這場比武跟一龍VS劉二狗的那場“秀”沒多大區別,或者最大的區別就是“演武堂之十六”是正規賽事,而一龍與劉二狗那場是秀。說實話馬保國真不如二狗,二狗是3分鐘被撂倒5次,馬保國是30秒被撂倒三次,太過於慘烈,什麼太極宗師,根本就是假把式。
我將馬保國最後一次被撂倒做成了動圖,其實他在開場4秒時就第一次被擊倒,隨後裁判讀秒後他爬起來,他又跟王慶民周旋到18秒,第二次被擊倒,裁判又開始讀秒馬保國暈頭轉向的樣子十分好笑,不過他還是站了起來,之後在30秒時跟王慶民比拳,結果2-3拳對衝後被王慶民一個直拳擊倒,這一次擊倒馬保國直接倒地不起,裁判直接省略了讀秒,馬保國的的徒弟飛快的上前為師傅檢查傷情。
不得不說這場比武,馬保國這個太極宗師的真面目完全被揭露了,什麼太極球,接化發,四兩撥千斤,唱著歌破裸絞都是假把式,王慶民身高、體重跟馬保國差不多,況且馬保國經常說自己有神功護體、馬氏氣功,他還曾大言不慚跟UFC冠軍張偉麗打三分鐘不喘氣,就一個50歲的搏擊愛好者您都堅持不了30秒,試問你怎麼跟張偉麗打?張偉麗可能2秒就讓您倒地不起吧?在馬保國倒地後很多拳迷關心他的傷情,很多拳迷怕馬大師被打死了,多家媒體進行了追加報道。
根據Vista看天下的報道,馬保國沒有生命危險,根據現場裁判的發聲,馬保國大師無性命之憂,並表示實踐出真知,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裁判這句話很明顯是在諷刺馬保國,馬大師常常說的比唱的好聽,什麼用四兩撥千斤擊敗了歐洲MMA冠軍皮特,什麼能跟張偉麗打三分鐘不喘氣,什麼能擊敗這世界任何武功,結果呢?一上臺都露餡,馬保國這樣的大師是真的假,他比一龍還要假,一龍雖然打假拳,但人家至少還是打了不少比賽啊,馬大師活躍於社媒,一共沒打幾場,結果都是如此的慘烈。
拳迷們已經想到了馬保國在5月18日的說辭了,比如這地板很滑啊,不在狀態啊什麼的,不過更多的是諷刺馬保國:倒地就跟碰瓷一樣,臉皮很厚,在擂臺上就跟跳廣播體操一樣,非說自己能打;馬大師為了出場費,特意上臺被KO吧?馬保國這樣的人也能是太極宗師,整個武林界都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