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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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西黃舉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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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鐵磁
不否認律師有一定作用,起碼讓你知道案件在什麼階段,但是要對量刑起作用律師的作用微乎其微,機率太小太小了,很多辯護意見法官不予採納,遇到一個有責任心的律師還好,但是遇到一個只說錢,不盡力的律師,真的是給你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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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亦常
說說我辦理的幾個刑事案件。
首先宣告,我不以刑事辯護業務為主。
早年辦理過一個年輕人的盜竊案,他是被告人之一,後來透過調查取證,做通了證人工作,檢察院決定對他不起訴。
某起殺人案,作為法律援助律師,從公訴人當庭出示的證據中發現立功情節,法院採納了我的辯護意見,被告人被判死緩。
某國企負責人受賄案,提出搜查的證據與證據目錄不符,部分證據不充分,被告人被判決有期徒刑一年半。
我對比較複雜的案件都會有一個筆記本,記錄證據材料的疑點。無論哪種型別的案件,收沒收費,在開庭前都會重新看一遍證據材料。
有些人擔心律師的作用,害怕花了冤枉錢,但實踐中的問題也存在律師的作用無法估量無法量化的問題,根據我辦案的經驗說一說吧。
在一個非法拘禁案件中,檢察院起訴的時候只認定了被告人有自首的情節,對於立功的情節沒有認定,即使在法庭辯論階段,也是堅決不認定。
事實上,根據證據以及訊問筆錄,都顯示我的被告人電話通知其他同案犯到派出所的情節。
我堅持我的辯護意見,後來法院也採納了立功的意見。
我也不敢說如果我不提立功的意見或者沒有律師為他辯護,法院會不會主動採納被告人的立功情節作為從輕量刑情節,但是起碼在辦案過程中,因為我提出來,並且說了依據,最終法院採納了,也在量刑的時候考慮了立功的情節。
因此,在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律師的作用有多大,雖然無法量化,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在很多案件的平反以及從輕判決的過程中,律師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