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已成為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的一大殺手,出了事,的確可以依照《侵權責任法》處理,找不到兇手,就連同整棟樓(除了一樓)居民都告上法庭的案例不止一起。歷經磨難討回賠償,但是,有時候往往是要命的事,即使受害家屬討回了金錢賠償,受害人卻再也回不來了。
居民故意往下面仍東西,尤其菸頭(容易引起火災)、空易拉罐、垃圾袋等,此類人抱有嚴重的僥倖心理,對高空墜物認識不足,素質急待提高,法律意識等於白痴(原諒我這麼說,我就是這麼認為的);
居民無意間將放置在陽臺上的物品,菜刀(這不是開玩笑的,真有這樣的案例)、磚頭、花盆、鞋子、晾衣架等物品碰掉或者被大風颳掉;
物業失職,沒有盡到監督住戶預防高空墜物的職責,沒有對高空墜物的危害性進行宣導。
調查難度大,所以很難找到高空拋物的當事人,這也一定程度上導致有些居民明知高空拋物存在很大的風險,仍舊我行我素。
缺少監控系統,對高空拋物者威懾不足
法律是禁止了,可是對他規範的人來說還是個人素質的問題!也許非人為的是有,但人為的最多這是不用懷疑的。希望國家富裕,人民有錢的同時,素質還是要提高!
高空墜物已成為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的一大殺手,出了事,的確可以依照《侵權責任法》處理,找不到兇手,就連同整棟樓(除了一樓)居民都告上法庭的案例不止一起。歷經磨難討回賠償,但是,有時候往往是要命的事,即使受害家屬討回了金錢賠償,受害人卻再也回不來了。
高空墜物事故,值得我們每個人反思,我覺得屢禁不止主要是由於以下原因:
居民故意往下面仍東西,尤其菸頭(容易引起火災)、空易拉罐、垃圾袋等,此類人抱有嚴重的僥倖心理,對高空墜物認識不足,素質急待提高,法律意識等於白痴(原諒我這麼說,我就是這麼認為的);
居民無意間將放置在陽臺上的物品,菜刀(這不是開玩笑的,真有這樣的案例)、磚頭、花盆、鞋子、晾衣架等物品碰掉或者被大風颳掉;
物業失職,沒有盡到監督住戶預防高空墜物的職責,沒有對高空墜物的危害性進行宣導。
調查難度大,所以很難找到高空拋物的當事人,這也一定程度上導致有些居民明知高空拋物存在很大的風險,仍舊我行我素。
缺少監控系統,對高空拋物者威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