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4 去年11月15日傍晚7點多,郝某開著他的賓士車進入通州運河文化廣場停車場時,從受害人張某停放在此的奧迪車後備箱內,盜走現金95萬元。去年12月8日,郝某被民警抓獲。起訴書顯示,此前三次因盜竊被判刑,他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一年八個月和兩年。“你的錢都幹什麼用了?”檢察官問到。郝某回答:“全都賭輸了。錢剛偷到手的幾天內,我去了三次賭場,就全輸光了。”在庭上,郝某否認自己曾經專門跟蹤過這輛車。他強調說,偷這輛車純屬偶然,起初只是發現奧迪的車頂燈亮著,接著發現車門沒關好,於是臨時起意。受害人張某和他的司機分別提供了證言。他們說,這筆錢是剛剛收到的租金,租客給了現金,就放進了車裡。據張某的證言顯示,事發當天晚上7點多,他停了車之後去附近吃飯,回到停車場駕車離開後,才發現後備箱裡的現金全沒了。檢方在庭上播放了事發時的監控錄影,錄影中詳細記錄了郝某的盜竊事實,從他拉車門、翻找東西,到最後抱著大箱子離開,樁樁件件纖毫畢現。但是,郝某屬於累犯,又應當從重處罰。檢察官的建議量刑為10至12年。經合議庭合議,本案當庭宣判,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郝某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1.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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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昂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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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德翁
三進監獄,己是慣犯,面對偷盜,已是輕車熟路,還有必要研究其是否有預謀嗎?就其一項三進宮,屢教不改者也應重判。其嗜賭豪氣,偷盜成性的賓士車主,我們無法用語言來形容對此事的心情: 表面看來,他好象是無業群體。因為嗜賭者(也可稱賭徒)一般都沒有職業,有職業的人是沒有精力參與賭博,也不可能三進宮而繼續工作,但是他有房有車有家庭,這個家庭生活在北京,其一家日常消費怎麼辦,誰在支撐這個家?他宣判後家裡歸還了95萬元鉅款給受害者,錢i是迷,整個都是迷。不過11年徒刑對他來說已經夠慘了,等他出獄,也不能繼續為非做歹,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來了。
題主的新聞背景給的很清晰,不復述浪費大家時間了,只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對賭博的看法。
我認為賭博是種心理依賴,和抽菸喝酒吸毒一樣是會成癮的,與玩什麼沒關係,追求的是輸贏的過程中那種腎上腺素狂飆的刺激。同樣是麻將,高雅的可以到國際競技體育的程度,普通的親朋好友玩個衛生麻將也其樂融融,賭博的輸的賣房賣老婆的也不少見。
賭博上癮的人都是從小玩玩開始的,五塊一炮的麻將玩久了就沒啥感覺,打了兩場十塊的覺得很刺激,後面就不願意再打五塊的了,賭注只升不降是賭徒的常態。因為玩慣了大的,小的對他沒有感覺,不能分泌腎上激素,產生不了精神愉悅的刺激感。
我始終覺得賭博的判定標準不應該僅僅用金額,同樣的一場輸贏幾千塊,普通工薪階層就受不了,而大老闆就覺得沒感覺。另外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時間,偶爾玩玩的不會成癮,經常通宵達旦的才容易越玩越大。
十賭九輸的道理都明白,很多賭徒只是控制不了內心的慣性,發展一樣健康的愛好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