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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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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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山庸人
不合理,物業沒權利阻止你買電。但你要弄清楚更沒賣電給你權利,水電不是物業的。物業只是受委託代收代繳水電費,你不交物業費,物業有權利不為你服務。坐公交不付費人家有權拒載,這是很合理的,你想得太多,就是沒想你不交物業費是否合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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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盜數字
有點知識好不好,物業費和電費那是完全兩回事,現在物業敢斷你電一個電話給電網投訴說交錢了為何沒電(前提你交了電費了),分分鐘給你解決。
不讓買電,這個我不是很理解。
但是,物業公司無權斷電!只要你是不是物業幫你代繳電費,他是無權斷電的。
因為他們不是執法部門,也不是供電公司。
不交物業費是理虧,但是可以透過調解或訴訟追繳物業費。但是不能停水停電停氣,這些都是業主直接向相關公司繳納費用的。
還有就是物業收費標準必須是物價局備案的。
還有就是小區如果有廣告收入,比如電梯轎廂廣告、小區滅蚊牌廣告,等等這些公共權益收入是要公示的。而且小心一些明著廣告費收低點,但是拿回扣的物業公司高管。
如果實在對物業不滿意,可以成立業委會更換物業公司的,小區一半業主,或交費滿兩年30%以上業主達成一致即可成立業委會。
別慣著一些不做作的物業公司,把自己當成主人,不幫業主,反倒想辦法推諉各種責任的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