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案件,如果是涉及到犯罪的刑事案件,那麼在涉及兩個地區都可以立案。
公安部根據以《刑事訴訟法》為基礎,出臺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對公安機關的案件管轄出臺詳細的規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
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
對管轄不明確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確定管轄。對管轄有爭議或者情況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按照這樣的規定,回到題主的問題,按照中國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的屬地管轄原則:只要刑事犯罪的案件中的案件的發生、過程、以及結果涉及某一地區,那麼當地的公安機關就有管轄權,就可以立案。舉例子講:
甲和乙在A地密謀搶劫,並準備工具,在B地實施搶劫,最後在C地進行銷贓,那麼A、B、C三地都具有案件案件的管轄權,都可以立案。只不過在現實的情況中,一般都由案發地的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處理,或者是先發現犯罪活動的公安機關進行立案。
在現實生活如果發現犯罪活動,要及時撥進行報案,確保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案件,如果是涉及到犯罪的刑事案件,那麼在涉及兩個地區都可以立案。
公安部根據以《刑事訴訟法》為基礎,出臺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對公安機關的案件管轄出臺詳細的規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
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
對管轄不明確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確定管轄。對管轄有爭議或者情況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按照這樣的規定,回到題主的問題,按照中國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的屬地管轄原則:只要刑事犯罪的案件中的案件的發生、過程、以及結果涉及某一地區,那麼當地的公安機關就有管轄權,就可以立案。舉例子講:
甲和乙在A地密謀搶劫,並準備工具,在B地實施搶劫,最後在C地進行銷贓,那麼A、B、C三地都具有案件案件的管轄權,都可以立案。只不過在現實的情況中,一般都由案發地的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處理,或者是先發現犯罪活動的公安機關進行立案。
在現實生活如果發現犯罪活動,要及時撥進行報案,確保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