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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去西方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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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還有沒用過的名字
醫院方面承認誤診的話,可以相互協商賠償事宜,賠償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貼、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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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鵲鄉檢韻
謝邀!首先,誰主張誰舉證,作要提供證據證明醫院在治療過程中存在過錯,因為過錯與流產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一般來說去醫療事故評估機構申請就行了,然後再拿著你的評估結果,先來協商賠償,能不能達成和解,那麼可以去提起民事訴訟,一般來說,是醫藥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再加上一些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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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iubji
賠再多的錢有什麼用?不知道這算不算殺人?醫院對這種事都是見怪不怪了!用醫學方法解釋都是醫院說了算,陪多少由不得你說了?
這不是小事,這是一條人命。醫生的誤診,害死了孩子。
這不僅是孩子母親自懷孕以來,所發生的營養費,不能繼續上班的誤工費,需要人照顧的保姆費。流產醫藥費,後續的身體健康恢復費。還應該有的是精神損害賠償。
與醫院協商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則採取民事訴訟解決。
與醫院的事很難辦,患者遇到這樣的事,是第一次。並且,患者時間有限,拖不起。而醫院卻有專職的解決醫患糾紛的人員,那是他們的職業。經常在醫患糾紛中磨練,練就了一身本事。推脫責任、巧言狡辯、拖延時間。
往往磨得患者家屬心力交瘁,自己就扛不住折騰了,先敗下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