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不離家這個現象還是比較多的,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一種是兩個人因一時衝動而離婚,其實兩個人還是有感情的,離婚可能也就是為了一時之氣,但離了也就離了。然後這種情況下離婚也不可能說很積極的去另外找地方住,雙方也一時半會都不願意妥協,那就暫時先這麼住在了。
另一種離婚可能是為了某些特殊的原因,比方說為了躲避債務牽連;還有像以前,有的人會為了購房的名額而辦個“假離婚”手續,等等之類的,這種離婚本來就是一種形式上的,兩個人根本都沒有離婚的意圖,所以自然就還是住在一起啦。
第三種情況是兩個人確實已經恩斷意絕、相看兩厭了,但是由於經濟條件的原因,現在買房不易啊,原來的房子又一時無法分割,就只好勉勉強強住在一起,這種情況就最痛苦了。
前兩種情況就比較相似,都是雙方的感情其實沒有破裂,假以時日,肯定會合好如初,只是手續的問題。
如果是第三種情況的話,我覺得既然感情已經徹底破裂了,就不要再藕斷絲連讓雙方都痛苦了,還是儘量創造條件分開來住吧,給雙方獨立的空間,同時也給彼此再次追求幸福的機會。畢竟離婚不離家的話還是比較容易讓人產生誤會的,既然感情不在了,那就清清爽爽走出去,重新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吧!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現在離婚不離家這個現象還是比較多的,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一種是兩個人因一時衝動而離婚,其實兩個人還是有感情的,離婚可能也就是為了一時之氣,但離了也就離了。然後這種情況下離婚也不可能說很積極的去另外找地方住,雙方也一時半會都不願意妥協,那就暫時先這麼住在了。
另一種離婚可能是為了某些特殊的原因,比方說為了躲避債務牽連;還有像以前,有的人會為了購房的名額而辦個“假離婚”手續,等等之類的,這種離婚本來就是一種形式上的,兩個人根本都沒有離婚的意圖,所以自然就還是住在一起啦。
第三種情況是兩個人確實已經恩斷意絕、相看兩厭了,但是由於經濟條件的原因,現在買房不易啊,原來的房子又一時無法分割,就只好勉勉強強住在一起,這種情況就最痛苦了。
前兩種情況就比較相似,都是雙方的感情其實沒有破裂,假以時日,肯定會合好如初,只是手續的問題。
如果是第三種情況的話,我覺得既然感情已經徹底破裂了,就不要再藕斷絲連讓雙方都痛苦了,還是儘量創造條件分開來住吧,給雙方獨立的空間,同時也給彼此再次追求幸福的機會。畢竟離婚不離家的話還是比較容易讓人產生誤會的,既然感情不在了,那就清清爽爽走出去,重新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吧!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