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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舒旅社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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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語境思維
存在即合理,出自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1820。
德文: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英文:What is reasonable is real; that which is real is reasonable.
中文:凡是理所當然的(reasonable)就是現實存在的(real);凡是現實存在的就是理所當然的。
我的分析如下
黑格爾主張絕對精神(absolute spirit),或者說,崇尚絕對理性(absolute reasoning)。
黑格爾這句話,本來的意思相當於我們華人經常說的“事出有因,皆可解釋”,即:事物有其存在的理由,沒什麼事物是不可解釋的。
因此,把事物存在的“解釋性”翻譯成中文的“合理性”,不符合黑格爾的原義。
因為,我們講的“合理性”,有合乎道義的、屬於正當的、甚至是合法的的含義。
之前,因翻譯不妥帶來的過度深刻的哲學思考,不免有點大驚小怪,抑或是牽強附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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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這個概念,對於唯心者、唯物者來說,包含著不同的含義,比如說唯心主義者,認為上帝創造世界,因此就認為上帝等也包含在“存在”之中。因此唯心者的“存在即合理”是錯誤的。黑格爾是唯心主義者,因此他的“存在即合理”是錯的。
就是說,你若是一個唯心主義者,你就會認為黑格爾的“存在即合理”是對的,你若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你就會認為他的觀點是錯誤的。(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