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普通化學方程式相比,熱化學方程式除了要遵守書寫化學方程式的要求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需要注意的點都總結了,你要的在第5條):
1. 熱化學方程式中各物質化學式前的化學計量數僅表示該物質的物質的物質的量,並不表示物質的分子或原子數。因此化學計量數以“mol”為單位,數值可以是小數或分數。
2. 反應物和產物的聚集狀態不同,反應熱△H也不同。因此,必須註明物質的聚集狀態,g氣態,l 液態,S固態,aq溶液,由於已經註明物質的聚集狀態,所以熱化學方程式中不用↓和↑。
3. 反應熱△H與測定條件如溫度、壓強等有關。因此書寫熱化學方程式應註明△H的測定條件。若不註明,則表示在298K、101325Pa下測定的。
4. 在所寫的化學方程式的右邊寫下△H的“+”與“-”、數值和單位,方程式與△H應用空格隔開。若為放熱反應,△H為“-”,若為吸熱反應,△H為“+”,由於△H與反應完成的物質的量有關,所以化學計量數必須與△H相對應。當反應逆向進行時,其反應熱與正反應的反應熱數值相等,符號相反。△H的單位為kJ/mol。
5.熱化學方程式書寫不必寫反應條件,如加熱,點燃,燃燒等。
6.在稀溶液中,酸跟鹼發生中和反應生成1 mol 水時的反應熱叫中和熱。書寫中和熱的化學方程式應以生成1 mol
水為基準。
與普通化學方程式相比,熱化學方程式除了要遵守書寫化學方程式的要求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需要注意的點都總結了,你要的在第5條):
1. 熱化學方程式中各物質化學式前的化學計量數僅表示該物質的物質的物質的量,並不表示物質的分子或原子數。因此化學計量數以“mol”為單位,數值可以是小數或分數。
2. 反應物和產物的聚集狀態不同,反應熱△H也不同。因此,必須註明物質的聚集狀態,g氣態,l 液態,S固態,aq溶液,由於已經註明物質的聚集狀態,所以熱化學方程式中不用↓和↑。
3. 反應熱△H與測定條件如溫度、壓強等有關。因此書寫熱化學方程式應註明△H的測定條件。若不註明,則表示在298K、101325Pa下測定的。
4. 在所寫的化學方程式的右邊寫下△H的“+”與“-”、數值和單位,方程式與△H應用空格隔開。若為放熱反應,△H為“-”,若為吸熱反應,△H為“+”,由於△H與反應完成的物質的量有關,所以化學計量數必須與△H相對應。當反應逆向進行時,其反應熱與正反應的反應熱數值相等,符號相反。△H的單位為kJ/mol。
5.熱化學方程式書寫不必寫反應條件,如加熱,點燃,燃燒等。
6.在稀溶液中,酸跟鹼發生中和反應生成1 mol 水時的反應熱叫中和熱。書寫中和熱的化學方程式應以生成1 mol
水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