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昂納克
-
2 # 融資亮點
解答這個問題,我想先從法律法規角度介紹幾個基本知識:
(1)什麼是集資?嚴格意義上,國家或公有集體藉助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如銀行、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吸收社會和個人閒置分散資金,依法經營,並接受政府及行業相關部門監管的行為,在不完善的金融體系初期經常使用(如八九十年代的國庫券等);
(2)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及資金需求,商業經營主體的集資行為不斷髮生,開始出現了對非法集資和合法集資的界定,這主要看三點:“是否經有關部門按法定程式依法審批(必須是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是否向社會不特定物件公開募集”、“是否承諾一定時期的資金回報”;
(3)企業社會(或民間)融資的行為,一般發生在一級二級資本市場,上市公司在二級金融市場,公開募資按法定程式依法接受全面監管,屬合法集資;非上市企業一級市場融資不公開,需稍微做下說明,必須依法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執行法定程式,對外,向已獲私募基金牌照的投資機構、特定物件(、合作伙伴、公司或個人等),對內,向核心員工等,也是合法集資一種。
總之,企業民間融資一定要合法合規,要了解並絕對避免非法集資,為企業發展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正常的民間融資是合法的,就是通常說的民間借貸,哪怕是高利貸都是合法的,只是法律不支援年利率超過36%的部分,不合法的民間融資是“非法集資”、“集資詐騙”兩種情況。
“非法集資”有四條標準,最主要的判定依據是“面向不特定物件”,也就是不管認識不認識,只要你願意存就收,而且還對公眾宣傳吸收資金,親朋好友之間的借款不算。
“集資詐騙”的重點在於詐騙,就是誇大的甚至是子虛烏有的專案來騙錢,目的是非法佔有,根本無法還錢的。
實際的司法操作中,這兩個事都是歸經偵大隊管轄的,有一套完整的定性標準,受騙人數和金額是衡量標準,通常報案的人多了,就很有可能走到立案判刑的地步。